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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01年第2梯次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31日止

更新時間:2012-09-20 12:08:44 / 張貼時間:2012-09-20 12:06:57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1,716

 

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01年第2梯次獎學金申請至

1011031日止

實施辦法

如附檔一

申請對象

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

申請條件及限制

1. 申請人為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年齡在

   27(含)歲以下就讀大學部或研究所具正式學籍(不含

   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及延

   畢學生等)。且申請時仍為在校生者。

2.申請人及配偶10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

  下。

3.申請人子女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及操行成績

  達80分以上。

申請日期

1011031

申請表

如附檔二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資料後,逕行申請

1.申請書。

2.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一份。(請黏貼於申請書背

  面)

3.最近一次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影本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

  影本。

【若已請領失業給付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再度就業又非自願離職者,應檢附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影本。】

4.子女100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操行成績等證明影本。

5.申請人及配偶「100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各一份 (請洽各稅捐單位申請列印),並請先行核對夫妻

  所得總額是否低於新臺幣114萬元。

6.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配偶及子

  女若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時,應併同檢附戶籍謄本)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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