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扶輪社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31日止
永和扶輪社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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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申請條件及限制 |
1. 設籍中和區及永和區滿一年以上之大學部學生者
2. 非扶輪社員之子女者 |
申請日期 |
101年10月31日 |
申請方式 |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資料後,逕行申請
1.申請書乙份(申請書及其他附件經受理概不退還)
2.全家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3.最近一年(全年)成績單乙份。
4.照片乙張(貼於申請書)。
5.自傳(不限字數,可作電子擋)乙份。
6.在學證明文件乙份。
7.執行受獎義務之承諾書。
8.100學年度成績單 |
受獎義務 |
第一階段:
a. 需參加成為永和扶輪青年服務團團員,學習並實踐扶輪青年服務的精神與內涵,出席率需達50%以上,團費由本階段獎學金繳付。
b.需繳交一份學習心得報告(2,000字以上)。 c.需受邀參加永和扶輪社例會或公開聚會,並做5分鐘(至 少)之學習心得報告,參加之時日及演講題目事先報予照
顧社友,以做妥適安排。 第二階段:需參加扶輪青年領袖營之活動(因本獎學金乃為 培養青年領袖人才為標的,其活動時間會另行通
知)。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661
- 相關附件 永和扶輪社辦法.pdf 、 永和扶輪社申請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