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扶輪社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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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和扶輪社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31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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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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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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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條件及限制 | 
					1. 設籍中和區及永和區滿一年以上之大學部學生者 
					2. 非扶輪社員之子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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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日期 | 
					101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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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資料後,逕行申請 
					1.申請書乙份(申請書及其他附件經受理概不退還) 
					2.全家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3.最近一年(全年)成績單乙份。 
					4.照片乙張(貼於申請書)。 
					5.自傳(不限字數,可作電子擋)乙份。 
					6.在學證明文件乙份。 
					7.執行受獎義務之承諾書。 
					8.100學年度成績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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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獎義務 | 
					第一階段: 
					a. 需參加成為永和扶輪青年服務團團員,學習並實踐扶輪青年服務的精神與內涵,出席率需達50%以上,團費由本階段獎學金繳付。 
					b.需繳交一份學習心得報告(2,000字以上)。 c.需受邀參加永和扶輪社例會或公開聚會,並做5分鐘(至 少)之學習心得報告,參加之時日及演講題目事先報予照 
					  顧社友,以做妥適安排。 第二階段:需參加扶輪青年領袖營之活動(因本獎學金乃為 培養青年領袖人才為標的,其活動時間會另行通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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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661
- 相關附件 永和扶輪社辦法.pdf 、 永和扶輪社申請書.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