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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閱台灣-空拍環境影像展

更新時間:2012-09-27 15:32:43 / 張貼時間:2012-09-27 15:29:08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1,614

 

美麗的寶島-臺灣,因過度開發而漸漸失去原有樣貌,為喚起大家守護家園的決心,「飛閱台灣空拍環境影像展」結合臺灣空拍攝影師齊柏林以直昇機空中巡弋台灣的秀麗山川,站在一萬五千呎的角度記錄台灣環境最真實的現況,了解台灣環境的變遷。期望透過這次展覽喚醒每個人的體內守望台灣環境的基因,激發社會大眾對環境的關注。於此,將號召廣大的部落客,集結網路愛台灣正向能量,透過參觀飛閱台灣展覽的心得響應,喚醒全台民眾一起關懷台灣、永續地球。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台灣阿布電影
 
活動期程
投稿收件:即日起民國1011012(星期五)止。
得獎公布:民國101112(星期五)
徵文主題
參觀飛閱台灣展覽心得文

參加對象
參加者年齡不限,分為社會人士組、學生組二大類個別投稿。(學生組於必要時需出示學生身份證明文件,以利獲獎時獎項頒給)
參加辦法
1.     寫下參觀「飛閱台灣空拍影像展」圖文並茂心得,分享在自己的部落格上。
(1) 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一篇以「飛閱台灣展覽觀後感」為主題的文章,標題前面請加上<科教館Go好玩>,例標題:<科教館Go好玩>XXXXXXXXXXX
(2) 發表文章字數需在200字以上,內容須包括展覽介紹、參觀心得等。
(3) 至少需附3張以上照片,照片內容可包括展覽布置、展品等(有推薦的展品及逗趣的照片更佳)
(4) 原本就已發表的文章,只要符合上述辦法亦可參加。
(5) 每個帳號不限參賽篇數,但獲獎時,每人最多錄取一件(一篇文章)。
2.     將你的部落格文章網址連同報名組別(社會人士組/學生組)、姓名(真實姓名)、手機號碼、email、出生年月日,寄到ntsec189@gmail.com,主辦單位將帳號和文章網址公告於科教館網站,即完成報名。
活動獎項
「飛閱台灣獎」:
社會人士組及學生組(學生組得獎者須出示學生證明文件)1名,可獲得酷迷QUMI微型投影機(市值2萬元)
「飛閱台灣佳作獎」:社會人士組及學生組(學生組得獎者須出示學生證明文件)10,各獲約1,000元等值獎品。

審查方式:
1.    審查方式:
參加者投稿後由主辦單位審查內容,投稿文章符合本活動主旨及投稿規格,才予以報名審核確認,並刊登於科教館官網上。
2.    評審方式:本活動將邀請相關專家擔任評審。
3.    評分表準:
(1) 文章內容(60%):文章內容符合本次展覽推廣議題、內容通順及圖文並茂,具有深度意涵尤佳。
(2) 創意表現(35%):表現手法富有巧思,創意呈現主題內容。
(3) 文章點閱率(5%):此文章總點閱次數。(總點閱次數統計至101200:00)
注意事項:
1.    凡投稿參加者,即視為認同本活動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
2.    智慧財產權事宜
(1) 參賽作品分享之文章內容與照片,須為本人創作(作品財產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加),不得有抄襲、翻譯、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之情形。
(2) 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有爭議,或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且事證明確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並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3) 所有參賽者(包括得獎者)之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使用推廣、保存、轉載於網站及收錄於紀錄本活動之專書。
3.    投稿作品請勿違背善良風俗及任何惡意批評之不雅字辭,投稿作品經主辦單位審查內容通過後,將發布於科教館官網上確認報名。
4.    學生組得獎者提供符合身份之學生證明,若無法提供學生證明,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5.    參加者保證所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註冊帳號為本人所持有,絕無冒用或盜用第三人資料或帳號之情事。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
6.    個人資料(如:e-mail、姓名、地址等)請據實填妥,避免影響獎品、獎金寄送,如因參加者個人資料問題導致獎品、獎金無法寄送,恕不負責或補發。
7.    徵文活動不限制參加作品數,但得獎作品每人最多以一件為限。
8.    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評審委員,參賽作品如未達入選標準,活動獎項得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
9.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之獎金及禮品之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元者,須先扣繳10%稅金(外國人士扣繳20%稅金);年度所得獎項金額(價值)累計達1,000元以上者,主辦單位將於翌年依法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得獎者領獎時須檢附身分證影本,以利日後扣繳憑單之寄送。領獎期限內(1011231日前)未完成相關手續或領獎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亦同。
10.     本活動之贈獎不得要求轉換、轉讓為現金,亦不得轉讓予他人。
11.     若有以不正當方式參與活動者將取消參與活動、得獎之資格。
12.     主辦單位保有活動解釋權,若有未盡事宜,得以隨時補充修正。
13.     本項活動之獎項,以網站公告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等值獎項之權利。
14.     得獎名單公布後,將會以電話聯繫及電子郵件寄出得獎通知信至得獎者信箱,若得獎者未收到電子郵件通知,請與主辦單位連絡(02-66101234轉5531賴小姐、1509蔡小姐)。
15.     本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所有。
16.     詳細活動辦法請至 http://www.ntsec.gov.tw下載,或洽詢活動服務專線:02-66101234分機1509 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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