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11日止
更新時間:2012-10-03 13:56:50 /
張貼時間:2012-10-03 13:55:20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1,964
彰化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1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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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研究所(含碩士、博士),不含教育推廣學分
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
申請對象 |
1. 設籍彰化縣滿六個月以上清寒學生
2. 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者 |
申請限制與
條件 |
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以上 |
申請日期 |
101年10月11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 申請書
2.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
3.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
4. 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書面證明 (1) 低收入戶者 (2) 依內政部「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規定,經核定為甲、乙、丙級扶助家屬 (3) 符合「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 施計畫」第肆點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子女 教育補助相關規定,經本府社政單位認定者 (4)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 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
5.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乙份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