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11日止
更新時間:2012-10-04 18:10:00 /
張貼時間:2012-10-04 18:09:13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1,828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1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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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不含進修學士班) |
申請對象 |
1. 設籍本縣滿六個月以上清寒學生
2. 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獎學金待遇之學生。清寒,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
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
明者
(3)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經導師
出具證明者 |
申請限制與條件 |
100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行成
績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70分以上者 |
申請日期 |
101年10月11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申請書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3.戶口名簿影本
4.各款清寒證明文件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