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11日止
                                        	更新時間:2012-10-04 18:10:00 / 
                                            張貼時間:2012-10-04 18:09:13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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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1年10月11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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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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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助學門 | 
					大學部(不含進修學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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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1. 設籍本縣滿六個月以上清寒學生 
					2. 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獎學金待遇之學生。清寒,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 
					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 
					明者 
					(3)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經導師 
					出具證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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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限制與條件 | 
					100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行成 
					績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70分以上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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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日期 | 
					101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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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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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申請書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3.戶口名簿影本 
					4.各款清寒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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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