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1年大專校院撞球聯賽
一、依據暨宗旨:本競賽規程報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01年9月28日體委競字第1010037853號函暨教育部101年9月28日臺體(三)字第1010182618號函核備。
為提升全國大專院校撞球運動技術水準,提倡撞球運動風氣,促進學生身心 健康及增進校際情誼,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撞球總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撞球總會職業委員會、中華民國撞球總會女子委員會、臺北市博仕精典撞球館。
五、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26日(星期一)至11月30日(星期五)。
六、比賽地點:博仕精典撞球館(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5段196號B1)。
七、參加單位:凡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會員學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比賽。
八、參加資格: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各校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教育部正式學制者)為限(選讀生、先修生、旁聽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
九、比賽各級資格:
(一)比賽分組類別:
1.公開男生組:凡曾經大專校院運動成績優良學生招生管道錄取或大專校院競技運動相關系所之在學男生,一律參加本組。其餘應參加公開組之特殊情形另規定於第九條第二項。
2.公開女生組:凡曾經大專校院運動成績優良學生招生管道錄取或大專校院競技運動相關系所之在學女生,一律參加本組。其餘應參加公開組之特殊情形另規定於第九條第二項。
3.一般男生組:凡非屬於前述第九條第一項第1款所列情形之大專校院在學男生,一律參加本組。
4.一般女生組:凡非屬於前述第九條第一項第2款所列情形之大專校院在學女生,一律參加本組。
(二)前述「曾經大專校院運動成績優良學生招生管道錄取」係指曾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之入學管道並經榜示或遞補錄取並入學者。
(三)前述「大專校院競技運動相關系所」係指下列系所:
編號 |
單位(學系)名稱 |
編號 |
單位(學系)名稱 |
1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學系、運動競技學系 |
9 |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體育學系 |
2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學系 |
10 |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體育學系 |
3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體育學系 |
11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體育學系 |
4 |
國立嘉義大學體育學系 |
12 |
國立臺南大學體育學系 |
5 |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體育學系 |
13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體育學系 |
6 |
臺北市立體育學院--體育學系、陸上運動學系、水上運動學系、球類運動學系、技擊運動學系 |
14 |
國立臺東大學體育學系 |
15 |
國立東華大學體育學系 |
||
7 |
國立體育大學--陸上運動技術學系、球類運動技術學系、技擊運動技術學系 |
16 |
輔仁大學體育學系 |
17 |
文化大學體育學系、國術系 |
||
8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體育學系、競技運動學系 |
18 |
國立中正大學運動競技學系 |
(四)其餘應參加公開組之特殊情形如下:
1.現就讀於研究所之學生,若就讀大專校院時曾具備第九條第一款規定之「公開男生組」或「公開女生組」資格者,須報名參加公開組。
2.曾入選各級國家代表隊者,須報名參加公開組。
3.大專體總所屬各會員學校現就讀於研究所之學生,若就讀大專校院時曾具備上述1或2之資格者,須報名參加公開組。
4.凡登錄為中華民國撞球總會職業委員會之會員,且於前一年度或當年度排名32名者,須報名參加公開組比賽。
5.凡登錄為中華民國撞球總會女子委員會之會員,且於前一年度或當年度排名16名者,須報名參加公開組比賽。
6.一般組選手可越級報名公開組,公開組選手不可以降級報名一般組。
(註:各隊如有不符比賽資格規定之選手出賽,並經查屬實,得依第十九條罰則處理。)
十、比賽項目:(一)大專男子公開組9號球個人賽。
(二)大專男子公開組8號球個人賽。
(三)大專男子公開組9號球雙打賽。
(四)大專女子公開組9號球個人賽。
(五)大專女子公開組9號球雙打賽。
(六)大專男子一般組9號球個人賽。
(七)大專男子一般組9號球團體賽。
(八)大專女子一般組9號球個人賽。
(九)大專女子一般組9號球團體賽。
十一、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01年10 月31 日截止 ( 以郵戳為憑 )
(二)報名手續:請先將報名資料,加蓋學校關防或體育室(組)章,連同報名費(郵
局匯票抬頭,請書寫中華民國撞球總會)請以掛號寄至臺北市11083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524巷1弄29號,中華民國撞球總會收即可,另請將報名表電子檔寄至bact.tw@msa.hinet.net(信件名稱請註明大專撞球聯賽報名表)如未繳交報名表電子檔視同未完成報名,任何問題請電洽(02)2728-1993李志男副秘書長。
(三)請各校務必於報名表中填寫領隊、教練及管理。
(四)競賽代辦費:團體賽每隊繳交新臺幣貳仟元整,個人賽每人繳交新臺幣肆佰元整。
(五)保險費:選手之保險,由所屬學校自行投保,惟須附保險費收據影本以茲證 明,無證明者不得參賽。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由大會統一投保。
十二、競賽辦法:
(一)採用WPA 8號球、9號球規則。
(二)報名人數規定:1.個人賽:每校每項以二人為限。
2.雙打賽:每校以二組為限。
3.團體賽:每校以一隊為限,每隊五名。團體賽採取2單1雙,同時進行。
4.選手不得重複報名參加,每人限參加一項比賽。
十三、比賽方式:
(一)個人賽:1.男子公開9號球─預賽搶8局,決賽搶9局。
2.男子公開8號球─預賽搶6局,決賽搶7局。
3.女子公開9號球─預賽搶7局,決賽搶8局。
4.男子一般9號球─預賽搶6局,決賽搶7局。
5.女子一般9號球─預賽搶5局,決賽搶6局。
(二)團體賽:1.男子一般9號球─預賽搶6局,決賽搶7局。
2.女子一般9號球─預賽搶5局,決賽搶6局。
(三)雙打賽:局數與個人賽相同,同組選手的出桿順序為一人一球。
(四)成績計分方式:比賽中的計分與排球均由選手執行,由裁判確認。選手得分後,應立即執行計分。
(五)比賽制度:視報名人/隊數而定(原則如下列所示),於抽籤日公佈。
1.各組報名人/隊數若少於7人/隊(含)時,比賽採單循環制,輪流衝球。
2.各組之報名人/隊數若為8人/隊(含)以上時,比賽採雙敗制,輪流衝球。
3.各組之報名人/隊數若為1人/隊時,該組賽程取消。
十四、比賽抽籤:
(一)日期及地點:
1.訂於 101年11月13日(星期二)下午2時--假中華民國撞球總會會議室(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524巷1弄29號)舉行,不另行通知。
- 本訊息負責人 課外活動組
- 電話 0422840227
- E-mail actnam@dragon.nchu.edu.tw
- 相關網址 www.cuesports.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