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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輔導組】房東房客同住 先協商相關費用

更新時間:2012-10-22 09:14:24 / 張貼時間:2012-10-22 09:13:46
住宿輔導組
單位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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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房客同住 先協商相關費用

溝通水電費分攤 雙方磨合避爭端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租屋公布欄  2012.10.20

【潘姿羽台北報導】租屋族為求降低房租成本,常見與人分租、或不介意與房東同住。但,專家提醒,部分待租物件須與房東同住,事前最好能協商水電等費用如何分攤,就連雙方生活習慣不同,也常導致摩擦;承租此類物件前應考慮清楚,避免日後橫生爭端。

部分舊公寓屋主會將頂樓加蓋出租,形成房東與房客同住租賃產品,由於租金相對便宜,多半對講究預算的租客具有誘因。

租金較低修繕方便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提醒,頂樓加蓋或是地下室的物件通常會與房東共用電表,若房東家人用電量太大,電費卻是由房東和房客平均分攤,使得房客相形吃虧。建議房客在簽約前先了解費用如何分攤,避免因雙方使用量落差太大而爭執。
頂樓加蓋的物件雖然居住空間較大且不須和他人磨合生活習慣的差異,但仍有缺點。馮麗芳提醒,頂樓因屬社區公共區域,不僅任何人都可以到頂樓走動,有些房東也可能在頂樓種植花草或曬衣服,隨時上來澆花、打掃,房客較缺乏隱私。

雙方議定生活公約

與房東同住可以享受修繕、繳交租金較方便,但生活習慣的差異卻不是人人都能接受。好房網協理鄭惠文表示,與房東同住的問題最常見的便是雙方生活習慣不同,例如,房東可能養寵物、習慣早起或是講話音量較大,都會造成房客的困擾。也常見房東自行進出房客住處的案例,建議雙方在簽約時議定生活公約,彼此有共識日後相處便能減少糾紛。
住在同個屋簷下,租賃雙方相處上難免需要磨合,鄭惠文表示,許多生活習慣的差異可能在初期對雙方造成困擾,建議以溝通找出彼此都能接受的模式,才能維持良好的居住品質。

與房東同住優缺點大車拼

優點
修繕問題可馬上請房東處理
繳交房租較方便
了解彼此生活近況
缺點
生活習慣差異太大須磨合
由於住得近,房客可能較無隱私
若共用陽台、廚房等公共空間,住戶須配合房東使用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本訊息負責人 張羨雯
  • 電話 04-22840552
  • E-mail arieschw@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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