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參觀禮儀教育創意短片競賽
更新時間:2012-11-02 11:55:19 /
張貼時間:2012-11-02 11:52:38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新聞來源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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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活動目的
為了提升觀眾參觀博物館的參觀禮儀,臺史博特別規劃「參觀禮儀教育創意短片競賽」活動,希望藉由創意發想用以輕鬆、活潑、易懂的方式,讓觀眾清楚明白參觀博物館時應該注意禮儀和知識,並且增加大家對博物館的瞭解。
一、第一階段:活動報名及拍攝企劃書審查:9月17日~11月25日
二、第二階段:於第一階段通過後進館拍攝時間:11月1日~11月30日
三、第三階段:影片收件時間:即日起~12月3日(寄件以郵戳為憑)
一、第一名:1名、獎狀、獎金新臺幣35,000元。
二、第二名:1名、獎狀、獎金新臺幣25,000元。
三、第三名:1名、獎狀、獎金新臺幣15,000元。
四、佳 作:3名、獎狀、獎金新臺幣8,000元。
五、參加獎:凡參加即贈送本館簡介本及觀臺灣乙份。
一、參觀禮儀篇
博物館為教育學習環境,為尊重他人並保持良好儀態,請勿赤膊或著汗衫及拖鞋入館,展場中禁止高聲談笑、嬉戲追逐、隨地吐痰、亂丟垃圾;休息區為暫時休息空間,不可翹腳、睡覺、打牌、賭博等不雅行為影響他人參觀品質。
二、飲食篇
為避免食物及飲品衍生害蟲導致展示文物及設備損壞,博物館全面禁菸,展場嚴禁飲食包括喝飲料、吃東西、嚼時口香糖及檳榔,有飲酒人士禁止入館參觀。
三、攝影篇
除禁止攝影區外,本館開放攝影、錄影,但禁止使用腳架造成他人參觀阻礙;考量文物受光容易產生化學變化,故禁止閃光燈及其他照明工具使用。
四、文物保護篇
文物是人類智慧的結晶也是文化遺產,保護文化遺產讓後代人有追溯根源的依據,是全球人類的共同責任。文物跟皮膚一樣都是有生命的,如受光、受潮、環境條件不佳等將引起化學反應造成變質,為避免文物「絕種」需要大家發揮公德心愛惜館藏物品,切忌觸摸文物及展示品,更不能拍打、倚靠、攀爬展示品(櫃)及欄杆。
五、物品及寵物篇
為避免不必要疏忽導致文物、展示品掉落、碰撞造成損壞,禁止攜帶各類危險物品及大背包、旅行袋、行李箱、學步車、腳踏車及寵物(導盲犬除外)等進入展場,因此大型物品可於置物櫃寄放。雨傘可攜入展場,但千萬不可用雨傘戳文物及展示品,如上述原因造成文物及展示品損壞則需負賠償責任。
一、拍攝地點及說明:
1.僅限於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進行拍攝或為場景,不可以其他場域代替本館場域。
2.拍攝競賽影片者需共同遵守參觀禮儀(同參觀禮儀拍攝內容),不得因拍攝影片等理由破壞原則,如有違規狀況將禁止拍攝。
3.進本館拍攝均需事先提出申請(詳附件一內容)。
4.申請方式:請先報名本活動填寫活動報名表及展場拍攝申請表(附件一)並附拍攝計畫書進行審查作業,資料請:Email:ckc0204@nmth.gov.tw或郵寄至: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博物館參觀禮儀教育創意短片競賽」活動小組收。經本館審查通過後方可進館拍攝,拍攝者當日將每人配發一張拍攝證。
5.開放拍攝時間為:週一~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7時,假日因人潮眾多不開放拍攝。
6.經本館核准拍攝者,所有拍攝影像不得轉為與申請目的用途不符之使用,也不得假競賽之名進行拍攝,發現後將依法處置。
二、參加資格:
1.凡對影像拍攝以及製作有興趣者,以中華民國國籍為限。個人或團隊均可組隊參加,每隊6人為限,每人/每隊最多二件作品參賽。
2.如為團隊,應載明隊名、隊長(或代表人)及隊員姓名,參賽者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單獨參賽或擔任其他參賽團隊之成員。本館有權刪除其中作品參賽資格。
3.本活動本館之相關工作人員和本活動承辦人、評審人員皆不可參賽。
三、參賽作品規格:
1.影片長度:限3分鐘內;在此時間限度內之影片長短不作為評審依據;在此時間限度外之影片則斟酌扣分。
2.拍攝手法:拍攝方式(影片、動畫等均可)及請務必使用DV以上等級器材,不得以智慧型手機及其他通訊設備作為參賽攝製器材。(以HD、Digital Betacam、Betacam等攝製為佳)。
3.影片名稱限中文10字以內,影片中如有對話需上字幕。
4.作品繳交格式:檔案格式以avi、mpg、mp4、flv為限、請提供可編輯1280x720像素(含)以上的高畫質原始檔,與640x480像素約5MB(含)以下於得獎後上傳網路用,二個檔案並燒製成光碟片一式3份。
5.作品不符合評審資格者,本館保有取消作品參賽之權利。
一、繳交項目:
1.參賽作品光碟一式3份(光碟片請註明短片名稱、參賽者/隊名、參賽編號)。
2.初審報名表乙份。
3.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乙份(每個隊員都須繳交)。
4.肖像授權同意書乙份(影片中主要角色都需簽署)。
5.以上如有缺件將取消初審資格。請下載附件二,內含初審報名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及肖像授權同意。
二、初審影片及資料繳交方式:
1.一律採掛號信函報名,請妥善包裝,寄送過程如有損壞或無法讀取,視同參賽條件不符合,不予評分。
2.收件截止時間:101年11月19日~11月3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參賽作品請郵寄至下列地址: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博物館參觀禮儀教育創意短片競賽」活動小組收,電話:(06)3568889#8209 陳小姐。
三、作品著作權:
1.參賽作品必須未曾公開發表,亦未獲得任何獎項。
2.音樂:影片所使用之音樂,需為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3.肖像: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以免侵害其肖像權。
4.參與短片徵選者須保留原始檔,以利作品入圍後可另提供原始檔。
5.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拍攝並符合短片主題及活動宗旨,且以未經參加其他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或發現與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雷同,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將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本館無關。
6.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參賽作品供本館擁有參賽作品之使用權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力;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7.所有得獎作品版權屬於本館所有,本館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播放及公開展示等權力,不限時間、地點、次數、方式使用,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8.參賽者即視同同意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本館具有修正之權力。
9.如有爭議,本館保留最終決定權,本館有權移除任何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肖像權、他人著作權、色情、暴力等圖像而不事先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本館官方網站,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2.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從缺。
3.本活動得獎人應依所得稅法,中獎金額依法扣除稅金。
4.應徵稿件數量不足或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該獎項得由過半之總審小組決議從缺。
5.本活動因故無法順利進行時,本館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延長、縮短或暫停本活動。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博物館參觀禮儀教育創意短片競賽」活動小組
聯絡電話:(06)3568889#8209 陳小姐
傳真號碼:(06)3960695
電子信箱:ckc0204@nmth.gov.tw
聯絡地址:709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 本訊息負責人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博物館參觀禮儀教育創意短片競賽」活動小組 陳小姐
- 電話 (06)3568889#8209
- E-mail ckc0204@nmth.gov.tw
- 相關附件 博物館參觀禮儀教育創意短片競賽.pdf 、 附件1.活動報名表、展場拍攝申請表.docx 、 附件2.初審報名表、著作權及肖像權授權同意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