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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輔導組】租屋網陷阱多 遇二房東須求證屋主

更新時間:2012-11-12 09:05:08 / 張貼時間:2012-11-12 09:04:39
住宿輔導組
單位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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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網陷阱多 遇二房東須求證屋主

留意代理人收取服務費 要求對方出示所有權狀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租屋公布欄  2012.11.10

【潘姿羽台北報導】詐騙集團猖獗,租屋網站也可能暗藏陷阱。尤其,愈來愈多租屋族利用便利的網路搜尋租屋物件,專家提醒,攸關人身安全的租屋物件要好好過濾,除慎選租屋管道,看屋時最好找人陪同並約在室外,發現苗頭不對可迅速離去。

租屋族通常透過社區公布欄、電線桿黏貼的紅紙條或租屋網尋找待租物件,但這些管道通常未經把關,無法顯示張貼人是否為屋主或信用是否良好。

避久未更新資訊物件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表示,部分未合法登記的租屋業者會利用上述管道刊登資訊,提供金額特別低的物件以吸引民眾上門,若遇人詢問便說物件已出租,接著要求對方花錢購買更多物件資訊。不過此類資訊通常久未更新,或不符需求,不明就理的民眾若因此上當,形同花錢買經驗。
租屋網站除資訊良莠不齊,也會有刊登者未清楚標示資訊的情況,馮麗芳指出,有部分不肖業者或代理人沒事先說明刊登者非屋主,等民眾確定承租後才表明身分並要求收取服務費。她建議租屋族簽約前須要求看所有權狀,確認出租人是否為屋主,若出租人不願提供,也可自行上地政機關查詢土地、建物所有權人,避免誤入陷阱。

繳付押租金確認身分

最常見的租屋詐騙案為有心人士假冒屋主或房東身分騙取押租金,馮麗芳指出,詐騙者先取得租賃處鑰匙然後帶民眾看屋,若民眾未察覺出租人並非屋主或代理人,可能面臨繳了幾個月租金後,卻被屋主驅趕,或根本尚未進住就找不到出租人才發現受騙。最慘的是不僅無處可落腳,先前繳付的押租金也有去無回。也曾發生過二房東轉租後收取租金便失蹤的案例,專家建議民眾若發現出租人非屋主,應先取得屋主的連絡方式並確認其租賃意願,避免糾紛。
租屋族除留心出租人身分,也應明瞭基本的法律用語以保障自身權益。台灣房屋加盟事業總部法務處經理汪靜雯表示,部分租屋族看屋時會先支付訂金,表明承租意願,屬於口頭約定,但房東仍可選擇租給其他人並返還訂金。須注意若租屋人選擇支付《民法》上所定義的「定金」,那麼即使雙方尚未簽租約,但已有法律效力,若遇到房東反悔不願出租,民眾就可依《民法》要求加倍返還定金。

租屋詐騙驅退術

若物件明顯低於行情,應了解原因再決定是否承租
確認出租人是否為屋主或有授權的代理人,若為後者須取得屋主的連絡方式
若出租人為二房東,應確認屋主同意轉租
確認物件是否由合法的仲介業者刊登,有無註明須酌收服務費
看屋時應找人陪同並約在室外,觀察屋主言行舉止是否得體
若房客事先支付民間約定俗成的「訂金」,或具法律效力的「定金」,表明承租意願,事後屋主不願出租,仍須全數返還。支付「定金」者,還可主張屋主不履行責任須依《民法》加倍返還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本訊息負責人 張羨雯
  • 電話 04-22840552
  • E-mail arieschw@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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