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謝創辦人東閔先生紀念文學獎

更新時間:2012-12-03 11:21:18 / 張貼時間:2012-12-03 11:16:04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1,307

 

第九屆謝創辦人東閔先生紀念文學獎實施辦法
 
一、宗旨:提昇大專學生文藝水準,激發文學風氣,發掘文藝人才。
二、實施時間:102年2月28日截稿。
三、主辦單位:實踐大學博雅學部、應用中文學系。
四、實施對象:全國大專院校大學部(含日間部與進修部)學生。
 
五、徵文類別:   
(一)短篇小說(10,000-15,000字)
(二)散文(5,000字以下)
(三)現代詩
 
六、評審與獎勵
(一)評審
1. 初審:由本校教師擔任,每組各選出10篇進入複審。
2. 複審:邀請校外學者專家擔任。
3. 評審標準:創意(含題材)40%、組織30%、文字30%。
(二)獎勵(獎金及獎狀)

七、參加辦法
(一)作品請繳交書面一式四份及電子檔,以電腦列印(A4),恕不接受手寫稿,作品上請勿寫作者姓名與其他資料(請檢附作者基本資料表一張)
(二)投稿處:可親送實踐大學台北校區博雅學部;另可以掛號郵寄至10462台北市中山區大直街70號博雅學部,信封請註明「謝創辦人東閔先生紀念文學獎」徵文活動。
(三)應徵作品若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屬實者取消獲獎資格
1. 作品曾在其他地方發表(包括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出版或得獎者。
2. 作品係抄襲他人或違反著作權者。
3. 不符參賽資格。
4. 一稿兩投者。
(四)參加者可同時參加其他類組,惟每組以一篇為限。
(五)參賽作品恕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六)名次揭曉後,請在期限內繳交得獎作者基本資料及著作授權同意書。
八、其他
(一)凡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擁有所有權。
(二)參賽作品與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出版權。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