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2年留學獎學金申請
教育部102年留學獎學金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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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請連結網址參閱 |
獎助學門 |
研究所(碩士、博士) |
申請條件及限制 |
請參閱附檔 |
申請日期 |
101年12月05日起 |
申請方式 |
102年度留學獎學金,報名(及繳費)方式與時程如下:
一、 線上報名:先於網路線上填寫報名資料、列印報名及繳費等單據後併其他應繳書件寄送。
二、 網路開放填寫暨列印報名表時間:自101年12 月05日(星期三)上午08:30 起至102年1 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00止【請申請人核對報名表所填資料無誤後簽名或蓋章,另請持繳費單至全國各地便利商店(7-11或全家)或各地郵局臨櫃繳費,繳款成功後,應影印繳費單影印本,黏貼於報名表背頁(正本請自行妥慎保存)】。
三、 郵寄審查資料:102 年1 月16日(以郵戳為憑)以前,申請人須備齊應繳文件資料掛號郵寄「24299新莊郵局第1-149號信箱(P.O.BOX. 1-149 SINJHUANG, TAIPEI COUNTY 24299, TAIWAN R.O.C.)-教育部委託辦理獎學金專案報名組收(留學獎學金甄試)」。 |
備註 |
申請者均應於報名截止日前,已獲得國外優秀大學校院博士班之入學許可或已在該等大學校院博士班就讀(藝術學群及建築、設計與規劃學群申請人可申請碩士班入學許可或已在碩士班就讀)。
惟教育部經考量歷年公費留學考試及留學獎學金甄試之預告事項均至少於1年前為之,故決議仍保留50名甲類名額及於102年度簡章中預告自103年度起再全面停止留學獎學金甲類甄試,以便申請人事先準備教育部其他公費獎學金(如公費留學考試、尖端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與世界百大學校合作之「共資共名共選」獎學金及留學獎學金乙類甄試等)。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