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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廣東同鄉會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至101年12月21日止

更新時間:2012-12-07 18:12:09 / 張貼時間:2012-12-07 18:10:29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835

 

台北市廣東同鄉會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至101年12月21日止

實施辦法

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

大學部(含進修推廣部)

申請對象

粵籍(含廣州市及海南特區各縣市)在學學生

申請限制與條件

1.100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80分以上,操行

  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以上。

2.平均學業成績未滿80分而在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

  70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以上,家境清寒之學生,

  可申請助學金。

3.大學一年級學生,可以專校最後一年成績單申請,

  但必須所修之科別與大一之系別相同。

申請日期

101年12月21日

申請表

如附檔二

申請方式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申請書一份

2.100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學業、操行及體育成績報告單

  影本

3.能確認現為粵籍之證件,如本人之身份證、學生

  證、護照、戶口名簿、以前之畢業證書、港澳回鄉

  證,入學時登記之綜合資料、祖父或父之身份證、

  榮民證、參加月及同鄉會之會員證等影本、戶籍謄

  本、月及同鄉會或學校出具之證明等,任送一份。

4.申請助學金者,並附清寒證明書一份(請學校或戶

  籍所在地鄉、鎮、區、村、里辦公處查明出具),

  或低收入卡影本一份。

備註

1. 本校本年度獲分配名額為2名,若超過2人以上申請,以成績高低為推薦順序。

2.100學年度獎學金金額每名最高新台幣二萬元,其次

  為一萬元,最低為六千元,助學金每名六千元。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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