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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廣東同鄉會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至101年12月21日止

更新時間:2012-12-07 18:12:09 / 張貼時間:2012-12-07 18:10:29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430

 

台北市廣東同鄉會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至1011221日止

實施辦法

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

大學部(含進修推廣部)

申請對象

粵籍(含廣州市及海南特區各縣市)在學學生

申請限制與條件

1.100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80分以上,操行

  成80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以上。

2.平均學業成績未滿80分而在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

  70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以上,家境清寒之學生,

  可申請助學金。

3.大學一年級學生,可以專校最後一年成績單申請,

  但必須所修之科別與大一之系別相同。

申請日期

1011221

申請表

如附檔二

申請方式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申請書一份

2.100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學業、操行及體育成績報告單

  影

3.能確認現為粵籍之證件,如本人之身份證、學生

  證、護照、戶口名簿、以前之畢業證書、港澳回鄉

  證,入學時登記之綜合資料、祖父或父之身份證、

  榮民證、參加月及同鄉會之會員證等影本、戶籍謄

  本、月及同鄉會或學校出具之證明等,任送一份。

4.申請助學金者,並附清寒證明書一份(請學校或戶

  籍所在地鄉、鎮、區、村、里辦公處查明出具),

  或低收入卡影本一份。

備註

1. 本校本年度獲分配名額為2名,若超過2人以上申請,以成績高低為推薦順序。

2.100學年度獎學金金額每名最高新台幣二萬元,其次

  為一萬元,最低為六千元,助學金每名六千元。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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