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廣東同鄉會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至101年12月21日止
台北市廣東同鄉會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
申請至101年12月2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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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含進修推廣部) |
申請對象 |
粵籍(含廣州市及海南特區各縣市)在學學生 |
申請限制與條件 |
1.100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平均學業成績80分以上,操行
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以上。 2.平均學業成績未滿80分而在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 70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以上,家境清寒之學生,
可申請助學金。 3.大學一年級學生,可以專校最後一年成績單申請,
但必須所修之科別與大一之系別相同。 |
申請日期 |
101年12月21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申請書一份 2.100學年度上下兩學期學業、操行及體育成績報告單
影本 3.能確認現為粵籍之證件,如本人之身份證、學生 證、護照、戶口名簿、以前之畢業證書、港澳回鄉 證,入學時登記之綜合資料、祖父或父之身份證、 榮民證、參加月及同鄉會之會員證等影本、戶籍謄
本、月及同鄉會或學校出具之證明等,任送一份。 4.申請助學金者,並附清寒證明書一份(請學校或戶 籍所在地鄉、鎮、區、村、里辦公處查明出具),
或低收入卡影本一份。 |
備註 |
1. 本校本年度獲分配名額為2名,若超過2人以上申請,以成績高低為推薦順序。 2.100學年度獎學金金額每名最高新台幣二萬元,其次
為一萬元,最低為六千元,助學金每名六千元。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