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創辦人東閔先生紀念文學獎
第八屆謝創辦人東閔先生紀念文學獎實施辦法
一、宗旨:提昇大專學生文藝水準,激發文學風氣,發掘文藝人才。
二、截稿時間: 101年3月31日。
三、主辦單位:實踐大學博雅學部、應用中文學系。
四、實施對象:全國大專院校大學部(含日間部與進修部)學生。
五、徵文類別:
(一)短篇小說(10,000-15,000 字)
(二)散文(5,000 字以下)
(三)現代詩
六、評審與獎勵
(一)評審
1. 初審:由本校教師擔任,每組各選出10 篇進入複審。
2. 複審:邀請校外學者專家擔任。
3. 評審標準:創意(含題材)40%、組織30%、文字30%。
(二)獎勵(獎金及獎狀)
獎勵 組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佳作(三人) |
短篇小說 (一萬至一萬五千字) |
獎金一萬 獎狀一紙 |
獎金八千 獎狀一紙 |
獎金六千 獎狀一紙 |
獎金五千 獎狀一紙 |
散文 (五千字以下) |
獎金六千 獎狀一紙 |
獎金四千 獎狀一紙 |
獎金三千 獎狀一紙 |
獎金二千 獎狀一紙 |
現代詩 |
獎金四千 獎狀一紙 |
獎金三千 獎狀一紙 |
獎金兩千 獎狀一紙 |
獎金一千 獎狀一紙 |
七、參加辦法
(一)作品請繳交電腦列印(A4)書面一式四份及電子檔,恕不接受手寫稿;作品上請
勿註記作者姓名與其他資料(請檢附作者基本資料表一張,相關表格可自
http://oth.kh.usc.edu.tw/literature 下載)。
(二)投稿處:實踐大學高雄校區應用中文學系。
(信封請註明「謝創辦人東閔先生紀念文學獎」徵文活動)
(三)應徵作品若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屬實者取消獲獎資格- -
1. 作品曾在其他地方發表(包括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出版或得獎者。
2. 作品係抄襲他人或違反著作權者。
3. 不符參賽資格。
4. 一稿兩投者。
(四)參加者可同時參加其他類組,惟每組以一篇為限。
(五)參賽作品恕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六)名次揭曉後,請在期限內繳交得獎作者基本資料及著作授權同意書。
八、其他
(一)凡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擁有所有權。
(二)參賽作品與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出版權。相關活動訊息http://oth.kh.usc.edu.tw/literature/default.htm
- 本訊息負責人 課指組
- 電話 04-2284-0227
- E-mail actnam@dragon.nc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