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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3天]101學年度第2學期校級通識課程及院級(含跨院)學士班基礎學科之課程教學助理(TA)開始受理申請至102年1月18日(星期五)止。

[最後3天]101學年度第2學期校級通識課程及院級(含跨院)學士班基礎學科之課程教學助理(TA)開始受理申請至102年1月18日(星期五)止。

更新時間:2013-01-16 14:21:53 / 張貼時間:2012-12-24 15:07:35
教學資源暨發展中心
單位教務處教學資源暨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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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校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詳見附件一。依要點第七點規定,校級通識課程及院級(含跨院)學士班基礎學科之教學助理申請案審核及獎勵金核發標準由教學助理審查委員會依當學期經費核定。

二、校級通識課程教學助理申請書詳附件二,請欲提出TA申請之授課教師於期限內將申請資料送通識教育中心(行政大樓5樓)

三、院級(含跨院)學士班基礎學科之教學助理申請書詳附件三,請開課單位於期限內將申請資料彙整送教學資源暨發展中心(行政大樓2樓)

四、101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上課日為2月18日,因應上課日前一週為農曆春節假期,本次教學助理(TA)申請時程較往年提前,以便召開教學助理審查委員會,請欲申請之教師於期限內提出,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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