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廣源慈善基金會助獎學金申請至102年1月16日止
財團法人廣源慈善基金會助獎學金申請至102年1月16日止 |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含進修推廣部、不含延畢生) |
申請對象 |
1.低收入戶子女:持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
證明」者。 2.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持有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
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證明」者。 3.中低收入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持有鄉鎮市區 公所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且須具有中低收入戶資 格者(須持有中低收入戶證明); 如無中低收入戶證 明則須檢附最近一年度之全戶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
單。 4.中低收入戶子女:持有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
之「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5.弱勢家庭子女:持有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 「弱勢家庭兒少證明」者;如無此證明則須檢附最
近一年度之全戶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單。
備註:上述文件請檢附101年資料,待基金會審核後,由生輔組另行通知補附102年資料 |
申請限制與條件 |
101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總平均須達75分
備註:先檢附100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待基金會審核後,由生輔組另行通知補附101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大一生免附) |
申請日期 |
102年1月16日 |
申請表 |
如附件一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申請書
2.最近3個月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章)
4.學生本人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及切結書正本(附件二)
5.100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
6.身分別證明文件正本(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章)
7.讀書計畫
8.自我專長光碟、同意書(附件三)
備註:提交自我專長光碟者,較有機會獲得基金會之獎勵或重點培育對象 |
備註 |
1. 本校本年度獲分配名額為10名,若超過2人以上申請,以成績高低為推薦順序。
2.獎學金金額每名最高新台幣18,000元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661
- 相關附件 申請書2011.12.28修定.doc 、 存摺帳號封面影本及切結書2011.12.27修定.pdf 、 大學生提供自我專長相關資料之同意書2011.12.2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