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輔導組】租予法人單筆逾5000元 2%繳健保補充保費
租予法人單筆逾5000元 2%繳健保補充保費
計算基礎以租金收入1000萬元為上限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租屋公布欄 2013.01.12
【鄭詠翰╱台北報導】新年度二代健保上路,對租賃市場也有影響。其中,將不動產出租給法人的房東,若單次收租達5000元,租金收入的2%將由政府扣取做為健保的補充保費,租金收入若逾1000萬元,政府扣取費用的計算基礎仍以1000萬元為上限。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針對個人計收的項目含6大類,1.由投保單位發給,全年累計逾當月投保金額4倍以上獎金、2.非投保單位發給;兼職的薪資所得、3.執行業務收入、4.股利所得、5.利息所得與6.租金收入。
最後一類與租賃市場有關,不是所有房東都會被扣取健保補充費,須繳費對象是將住宅、店面或辦公室等不動產出租給法人的自然人房東。
例如:A先生將其名下房屋出租給B公司作為倉庫,月租金為10萬元,雙方約定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分別給付半年租金60萬元。按2013年實施的二代健保相關配套,B公司將於1月1日和7月1日繳租日,分別替房東A先生代為扣繳12000元的補充保費。
房客每月代繳
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若房客為法人,房客每月會替房東向稅捐單位代繳10%的租金,年底時房東再向房客收取扣繳憑單,於隔年以多退少補方式合併計納所得稅。為求便利,新實施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也將一併由房客代房東提撥,須注意,房東租金收入合併繳交所得稅的部分與繳納健保補充費脫鉤、不可相互扣抵。
為因應新法上路,許多房東研擬利用契約附註方式,分拆租金繳付次數與金額,如將每月一收的頻率、拆為多次收取,以便將每次收取租金的金額降至5000元以下。或將地價稅、租金收入的所得稅及其他稅賦費用轉嫁給房客,以求避稅,提高收益。
分拆小心違法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說,分拆租金繳付次數與金額,稱為技術性拆單,雖未牴觸現行規範,但房東於契約載明不可報稅或明顯轉嫁稅負,涉及逃漏稅,經房客舉發,將面臨相關裁罰。
【二代健保租金收入補充費】
實施日期:2013年1月1日
計費來源:自然人向法人所收取的租金收入
計費門檻:單次給付超過5000元
計費上限:單次給付超過1000萬元時,以1000萬元為計算上限
費率:2%
繳納對象:由法人代扣繳,即房客替房東代扣繳
注意事項:補充保費與所得稅不可相互扣抵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本訊息負責人 張羨雯
- 電話 04-22840552
- E-mail arieschw@nc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