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學金申請至102年2月18日止
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學金申請至102年2月18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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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申請對象 |
1. 民國100年1月1日前已設籍新北市三重區在校成績優良及清寒優秀大學生
2. 101學年度內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3. 曾得過三重地區扶輪社獎學金者請勿再申請,若重複申請三重地區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
申請條件 |
(一)清寒優良獎學金
1.父母雙亡、貧戶證明或家境清寒 2.100學年(上、下學期)操行80分、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
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3.公費生不得申請。 (二)成績優良獎學金 :100學年(上、下學期)操行80分、學
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三)冠名獎學金 :100學年(上、下學期)操行80分、學業成
績平均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
申請日期 |
102年2月18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 申請書二份〈需系主任以上職級者擔任推薦人〉
2. 在學證明文件
3. 100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
4. 當月全戶戶籍謄本
5. 申請清寒優良獎學金者需附低收入戶或貧戶證明
6. 該年度未領其他獎學金之證明書
7. 自傳及未來理想,限用電腦打字800字以內
8. 文章一篇--我對扶輪社的認知,限用電腦打字(2千字以上)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661
- 相關附件 1020218三重東區扶輪社申請辦法.pdf 、 1020218三重東區扶輪社申請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