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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2年全民國防教育甄選活動

更新時間:2013-01-24 14:42:10 / 張貼時間:2013-01-24 14:38:20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1,401

 

壹、目的:

凝聚國人全民國防共識以活潑多元化方式推廣全民國防教育理念並向下扎根,辦理創意短片學童繪畫甄選活動,以提昇國人參與國防事務興趣,並蓄積全民國防教育文宣能量。

貳、甄選主題(下列主題擇一創作):

一、創意短片

   ()我愛我的國家

堅實的國防力量足以保障國家的安全,使人民安居樂業,為了家園的幸福,若您能夠,您願意為國家付出些什麼?請以「我愛我的國家」為題,表達您的觀點,賦予全民國防正向、活潑的青春動力。

   ()現代化國防勁旅

為建立現代化與專業化的國防力量,國軍正戮力推動「募兵制」,請發揮您的創意,鼓勵優秀青年加入國軍行列,共同打造專業質精之現代化勁旅

  二、學童繪畫

()慶祝九三軍人節

英勇的國軍發揮無私無我的大愛精神,保障中華民國今日的和平幸福,請描繪國軍保家衛國的英勇形象,表達對國軍將士最崇高的敬意,激發國人愛國熱忱

()我愛我的國家,我愛我的國旗

國旗是國家的象徵,青天白日滿地紅,象徵了我國自由平等與博愛精神,請以國旗及國家為創作元素,發揮創意,彰顯國人大愛情操

()守護國家安全,國防你我有責

保家衛國是全民共同的責任及使命,身為中華民國的一分子,保衛國家的安全是你我共同的責任,推動全民國防教育,目的在增進社會大眾國防知識及全民防衛意識,建構國防軟實力,請以「全民國防」為創作理念,展現全體國人實踐與支持國防的具體意象,達到「全民關注全民支持全民參與」之全民國防。

()聞聲救苦的現代化優質國軍

國軍平時戍守本島、外島各地區,偵巡、維護海(空)域安全,及主動協助災害防救;戰時遂行聯合作戰,擊滅進犯敵軍,為國家與人民提供安全保障。請以「現代化優質國軍」為題,描繪你心中國軍「聞聲救苦」的義勇形象,向勞苦功高的國軍將士們表達崇高敬意。

參、甄選對象:

   一、創意短片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分年齡皆可參加採不分組評選

(二)個人或團隊(一團體以五人為限均須具名)均可,每人、每團隊投稿件數以3(合計)為限。

  二、學童繪畫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中小學學生

(二)參選組別

1、國小低年級組:國小1-2年級學生。

2、國小中年級組:國小3-4年級學生。

3、國小高年級組:國小5-6年級學生。

4、國中青少年組:國中1-3年級學生。

肆、甄選規定:

 一、收件日期:

   自民國102415日起至1026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作品規範:

  (一)創意短片

1、參選作品必須為個人之創作,且須依甄選主題設計製作,每一參賽者(團體)報名件數以三件為限

2作品形式不限(2D3D、影像類),作品內容須為參賽者原創,如有採取或剪輯他人相關著作(包含圖像、聲音及文字)應取得個人使用合法之授權。如涉侵權,並經查屬實者國防部將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證書,其作品侵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國防部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3、參選作品如為動畫(2D3D不限),以動畫軟體製作,配以旁白、音樂,作品電子檔格式須轉為avi為限,長度在2分鐘以內

4、參選作品如為影片,可使用各種影音器材(BetacamDVV8Hi8、數位相機…等)拍攝,檔案格式以avi為限、1280X720像素,製作長度在2分鐘以內影片。

5未符上述規範,均為「不合格」,不予參加初複審作業

  (二)學童繪畫

1、參選作品以個人創作方式為限,不得抄襲他人創作每一參賽者報名件數以一件為限曾參加任何競賽之得獎作品,亦不得參加甄選。

2、作品尺寸為八開畫圖紙(不得為白報紙)

3、參賽者可自行使用繪畫工具,如鉛筆、彩色鉛筆、蠟筆、彩色筆、水彩、剪貼等工具。

4未符上述規範,均為「不合格」,不予參加初、複審作業。

三、報名方式(報名表如附件1、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附件2):

團體報名或個別報名方式均可,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辦理,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得獎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參選者均應填寫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國防部未滿20歲應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章,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如利用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應於交件時檢附來源依據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作品繳交

  (一)創意短片

1、作品繳交時請填妥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及作品光碟片

2、作品光碟片須檢附作品創作內容說明電子檔(如附件3)、作品電子檔(avi);動畫作品須檢附原始檔(俾利後續修改運用)

3、備妥上述資料後,請於信封上註明「甄選活動-創意短片類」掛號郵寄:100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B2-【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收】。

  (二)學童繪畫

1、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實貼於作品背面,併同另一份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於報名截止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

2、作品勿包套、封膜,以免影響掃描品質,若為多件統一寄送,為避免顏料脫落,可以白紙居中相隔,避免作品汙損,以維護作品品質。

3、請於信封上註明「甄選活動-學童繪畫類」掛號郵寄:100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B2-【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收】。

伍、得獎公告

得獎名單預於8月中旬公告於青年日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gpwd.mnd.gov.tw),另寄發獲獎人員得獎通知,並配合國防部月會實施頒獎,未獲選者不另通知。

陸、獎勵

 一、創意短片

 ()第一名:新臺幣50,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第二名:新臺幣30,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第三名:新臺幣20,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  作:新臺幣10,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二、學童繪畫

()特優獎(各組均為1名)新臺幣10,000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 優選獎(各組均為2名)新臺幣8,000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 佳作獎(各組均為3新臺幣5,000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 入選(各組均為10名):新臺幣2,000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柒、一般規定

 一、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預先留取備份。

 二、以上獎項之禮券將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三、報名參選作品有缺繳相關文件者,得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補齊送審,逾期不予受理。

四、國防部擁有對得獎作品重製改作編輯公布等權利,並於蒐整輯錄後,製作光碟發行全軍各單位及各級機關、學校,供全民國防教育活動宣導與運用。

五、得獎作品如使用於軍教活動、網際網路或出版光碟時,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獲獎人並不得再以該作品參加其他任何相同形式之競賽或甄選

 六、甄選作品經評選未達或超出預定甄選名額(佳作),得經評審審議後,酌予增加或減少獎項名額。

 七、曾參加過任何競賽之得獎作品,均不得參加本次比賽。

捌、附則:

 一、活動相關內容及簡章報名表請至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gpwd.mnd.gov.tw)下載。

 二、活動洽詢電話(022395-4494、(022395-2534

      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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