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全民國防教育甄選活動
壹、目的:
為凝聚國人全民國防共識,以活潑、多元化方式推廣全民國防教育理念並向下扎根,辦理創意短片、學童繪畫甄選活動,以提昇國人參與國防事務興趣,並蓄積全民國防教育文宣能量。
貳、甄選主題(下列主題擇一創作):
一、創意短片:
(一)我愛我的國家:
堅實的國防力量足以保障國家的安全,使人民安居樂業,為了家園的幸福,若您能夠,您願意為國家付出些什麼?請以「我愛我的國家」為題,表達您的觀點,賦予全民國防正向、活潑的青春動力。
(二)現代化國防勁旅:
為建立現代化與專業化的國防力量,國軍正戮力推動「募兵制」,請發揮您的創意,鼓勵優秀青年加入國軍行列,共同打造專業質精之現代化勁旅。
二、學童繪畫:
(一)慶祝九三軍人節:
英勇的國軍發揮無私無我的大愛精神,保障中華民國今日的和平幸福,請描繪國軍保家衛國的英勇形象,表達對國軍將士最崇高的敬意,激發國人愛國熱忱。
(二)我愛我的國家,我愛我的國旗:
國旗是國家的象徵,青天白日滿地紅,象徵了我國自由、平等與博愛精神,請以國旗及國家為創作元素,發揮創意,彰顯國人大愛情操。
(三)守護國家安全,國防你我有責:
保家衛國是全民共同的責任及使命,身為中華民國的一分子,保衛國家的安全是你我共同的責任,推動全民國防教育,目的在增進社會大眾國防知識及全民防衛意識,建構國防軟實力,請以「全民國防」為創作理念,展現全體國人實踐與支持國防的具體意象,達到「全民關注、全民支持、全民參與」之全民國防。
(四)聞聲救苦的現代化優質國軍:
國軍平時戍守本島、外島各地區,偵巡、維護海(空)域安全,及主動協助災害防救;戰時遂行聯合作戰,擊滅進犯敵軍,為國家與人民提供安全保障。請以「現代化優質國軍」為題,描繪你心中國軍「聞聲救苦」的義勇形象,向勞苦功高的國軍將士們表達崇高敬意。
參、甄選對象:
一、創意短片: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分年齡皆可參加,採不分組評選。
(二)個人或團隊(一團體以五人為限,均須具名)均可,每人、每團隊投稿件數以3件(合計)為限。
二、學童繪畫: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中小學學生。
(二)參選組別:
1、國小低年級組:國小1-2年級學生。
2、國小中年級組:國小3-4年級學生。
3、國小高年級組:國小5-6年級學生。
4、國中青少年組:國中1-3年級學生。
肆、甄選規定:
一、收件日期:
自民國102年4月15日起至102年6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作品規範:
(一)創意短片:
1、參選作品必須為個人之創作,且須依甄選主題設計製作,每一參賽者(團體)報名件數以三件為限。
2、作品形式不限(2D、3D、影像類等),作品內容須為參賽者原創,如有採取或剪輯他人相關著作(包含圖像、聲音及文字),應取得個人使用合法之授權。如涉侵權,並經查屬實者,國防部將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證書,其作品侵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國防部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3、參選作品如為動畫(2D、3D不限),以動畫軟體製作,配以旁白、音樂,作品電子檔格式須轉為avi為限,長度在2分鐘以內。
4、參選作品如為影片,可使用各種影音器材(Betacam、DV、V8、Hi8、數位相機…等)拍攝,檔案格式以avi為限、1280X720像素,製作長度在2分鐘以內影片。
5、未符上述規範,均為「不合格」,不予參加初、複審作業。
(二)學童繪畫:
1、參選作品以個人創作方式為限,不得抄襲他人創作,每一參賽者報名件數以一件為限,曾參加任何競賽之得獎作品,亦不得參加甄選。
2、作品尺寸為八開畫圖紙(不得為白報紙)。
3、參賽者可自行使用繪畫工具,如鉛筆、彩色鉛筆、蠟筆、彩色筆、水彩、剪貼等工具。
4、未符上述規範,均為「不合格」,不予參加初、複審作業。
三、報名方式(報名表如附件1、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附件2):
團體報名或個別報名方式均可,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辦理,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得獎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參選者均應填寫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國防部,未滿20歲應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章,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如利用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應於交件時檢附來源依據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作品繳交:
(一)創意短片:
1、作品繳交時請填妥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以及作品光碟片。
2、作品光碟片須檢附作品創作內容說明電子檔(如附件3)、作品電子檔(avi檔);動畫作品須檢附原始檔(俾利後續修改運用)。
3、備妥上述資料後,請於信封上註明「甄選活動-創意短片類」掛號郵寄:100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B棟2樓-【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收】。
(二)學童繪畫:
1、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實貼於作品背面,併同另一份報名表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於報名截止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
2、作品勿包套、封膜,以免影響掃描品質,若為多件統一寄送,為避免顏料脫落,可以白紙居中相隔,避免作品汙損,以維護作品品質。
3、請於信封上註明「甄選活動-學童繪畫類」掛號郵寄:100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B棟2樓-【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收】。
伍、得獎公告:
得獎名單預於8月中旬公告於青年日報、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gpwd.mnd.gov.tw),另寄發獲獎人員得獎通知,並配合國防部月會實施頒獎,未獲選者不另通知。
陸、獎勵:
一、創意短片:
(一)第一名:新臺幣50,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二)第二名:新臺幣30,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三)第三名:新臺幣20,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四)佳 作:新臺幣10,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二、學童繪畫:
(一)特優獎(各組均為1名):新臺幣10,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二) 優選獎(各組均為2名):新臺幣8,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三) 佳作獎(各組均為3名):新臺幣5,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四) 入選(各組均為10名):新臺幣2,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柒、一般規定:
一、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預先留取備份。
二、以上獎項之禮券將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三、報名參選作品有缺繳相關文件者,得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補齊送審,逾期不予受理。
四、國防部擁有對得獎作品重製、改作、編輯、公布等權利,並於蒐整輯錄後,製作光碟發行全軍各單位及各級機關、學校,供全民國防教育活動宣導與運用。
五、得獎作品如使用於軍教活動、網際網路或出版光碟時,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獲獎人並不得再以該作品參加其他任何相同形式之競賽或甄選。
六、甄選作品經評選未達或超出預定甄選名額(佳作),得經評審審議後,酌予增加或減少獎項名額。
七、曾參加過任何競賽之得獎作品,均不得參加本次比賽。
捌、附則:
一、活動相關內容及簡章報名表請至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gpwd.mnd.gov.tw)下載。
二、活動洽詢電話(02)2395-4494、(02)2395-2534
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
- 本訊息負責人 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
- 電話 02-2395-4494/02-2395-2534
- E-mail 缺
- 相關附件 民國102年全民國防教育甄選活動簡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