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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辦理102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工讀服務實施要點-暑期工讀服務活動

更新時間:2013-02-08 11:50:42 / 張貼時間:2013-02-08 11:50:13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1,507

 

 一、各校申辦學產基金102年度暑期工讀服務活動,請依「教育部學產基金辦理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工讀服務實施要點」審慎規劃及提出申請,申請日期自102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活動日期為暑假期間,每校以申請2隊為限,活動辦法等相關資訊請參閱本部委辦學校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產基金志願服務暨工讀服務網站(請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網頁http://www.thvs.mlc.edu.tw/html/indexnew.html 進入)。


二、申請方式採網路線上申請,除填寫申請資料外,另需將規定之申請表及活動企劃書等相關檔案上傳至網站(格式請參考網站範本),本次系統上傳截止時間為102年4月30日下午5時前,請各校掌握時效,申請資料不齊全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並請承辦人勿將申請權限交由學生自行處理(聯絡人: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產基金施博元先生,聯絡電話:037-992216#711)。


三、102年度學產基金補助各校辦理「推動青年學生參與志願服務」及「縮短中小學城鄉數位落差-暑期研習」中活動性質與工讀計畫相近者,請勿再提出申請。


四、各工讀學生身分須符合說明一所揭實施要點之規定,工讀學生名單與身分證明文件,請於活動結束後併同成果報告等函報本部辦理核結。

  • 本訊息負責人 徐小姐
  • 電話 04-22840227
  • E-mail actnam@dragon.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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