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2年3月22日止
更新時間:2013-02-22 13:55:11 /
張貼時間:2013-02-22 13:53:38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1,913
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2年3月22日止 |
|
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含進修部)、碩士、博士班 |
申請對象 |
1. 設籍新竹縣滿六個月以上清寒學生
2. 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學生 |
申請限制與條件 |
10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以上 |
申請日期 |
102年3月22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 申請書
2. 戶口名簿影本
3. 前一學期成績單
4. 清寒證明(二擇一)
(1) 村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
(2) 肄業學校承辦單位主管核章證明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