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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2年3月11日止

更新時間:2013-02-26 12:01:18 / 張貼時間:2013-02-26 12:00:30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127

 

彰化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2311日止

實施辦法

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

大學部、研究所(含碩士、博士),不含教育推廣學分

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

申請對象

1. 設籍彰化縣滿六個月以上清寒學生

2. 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者

申請限制與條件

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操性成績80分以上

申請日期

102311

申請表

如附檔二

申請方式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 申請書

2.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

3.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

4. 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書面證明

(1)    低收入戶者。

(2)    依內政部「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規定,經核定為甲、乙、丙級扶助家屬。

(3)    符合「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第肆點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子女教育補助相關規定,經本府社政單位認定者。

(4)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附檔三)

5.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乙份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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