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山本文化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至102年4月19日止
                                        	更新時間:2013-02-26 14:28:56 / 
                                            張貼時間:2013-02-26 14:28:03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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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團法人山本文化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至102年4月19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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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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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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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 
			
				 
					1. 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須在台南縣(市)設籍居住三年以上者 
					2.家境清寒經村里長出具證明,經調查屬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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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限制與條件  | 
			
				 
					1.10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各75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者,但因身體情況無法取得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2.已接受各級政府或其他團體等獎學金之發放及享有 
					公費或類似公費之補助者,不得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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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日期  | 
			
				 
					102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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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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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獎學金申請書 
					2.就讀學校系主任之推薦書 
					3.說明申請本獎學金之理由書 
					4.學業、操行、體育成績證明書或殘障證明影本 
					5.家境清寒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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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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