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山本文化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至102年4月19日止
更新時間:2013-02-26 14:28:56 /
張貼時間:2013-02-26 14:28:03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313
財團法人山本文化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至102年4月19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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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申請對象 |
1. 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須在台南縣(市)設籍居住三年以上者
2.家境清寒經村里長出具證明,經調查屬實 |
申請限制與條件 |
1.10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各75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者,但因身體情況無法取得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2.已接受各級政府或其他團體等獎學金之發放及享有
公費或類似公費之補助者,不得申請 |
申請日期 |
102年4月19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獎學金申請書
2.就讀學校系主任之推薦書
3.說明申請本獎學金之理由書
4.學業、操行、體育成績證明書或殘障證明影本
5.家境清寒證明書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