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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徵求 第五屆「青年壯遊台灣-尋找感動地圖」實踐計畫

更新時間:2013-02-27 11:07:24 / 張貼時間:2013-02-27 11:05:15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1,389

一、 目標:
(一) 鼓勵青年以多元方式認識鄉土、行遍台灣,帶動青年壯遊台灣風潮。
(二) 發掘青年壯遊台灣感動地圖,並以「青年公益壯遊」為主題,型塑青年壯遊新文化。
(三) 青年透過壯遊台灣活動,提升個人競爭力,並經由利他行動產生自我改變。
二、 參加對象:
年滿18至30歲(即民國72年1月1日至民國84年5月1日間出生)之國內及在台國際青年(國際在台青年需提出護照及居留證明,在台居留期間至少應至民國102年12月),且未曾領本計畫之獎金者,皆可報名參加 。
三、 參加方式:
以團隊(2人以上)方式研提「青年公益壯遊台灣主題」之實踐計畫,報名參加本活動。
四、 實踐計畫內容基本規範:
(一) 主題規劃及內涵:需自行規劃出獨特、有創意、具主題或議題性、與地方社會文化互動或有自我挑戰精神之實踐計畫,並從中融入「公益」之概念。
(二) 實踐計畫書內容應至少包括:計畫發想(動機與目的)、主題規劃內容、執行方法(含事前規劃準備、計畫過程記錄方式)、期程、經費概算及預期效益。
(三) 實踐計畫應於民國102年5月至8月間前執行完畢。
五、 申請程序:
(一) 即日起至民國102年3月4日止,檢具下列資料以電子檔寄送本署信箱
taiwantrekker@yda.gov.tw,寄件前請先確認申請文件備齊,缺件者不受理。
1. 實踐計畫書(含基本資料表)。
2. 信件主旨請註明「參加第五屆『青年壯遊台灣—尋找感動地圖』活動—團隊名稱」,本署收到後,將於3日內回信,如未收到本署通知,請來電詢問。
(二) 相關表格請至青年發展署網站(http://www.yda.gov.tw)或本活動網頁(http://youthtravel.tw/ taiwantrekker/)計畫說明下載。
六、 評選作業:
(一) 由本署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以書面審查為之,選出50件
實踐計畫,預計於102年3月下旬於本署官網及活動網頁公告入選名單。
(二) 評選標準:
實踐計畫創意性(30%)、主題公益性與影響力(30%)、預期效益(20%)、構想可行性(20%)。
七、 實踐計畫執行、獎助及培訓:
(一) 計畫書入選者,由本署提供獎金及培力活動,以協助完成計畫:
1. 入選獎金:入選團隊於出發前發給1萬元,若未能依期限執行完畢及繳交成果報告者,取消入選資格,並退回入選獎金。
2. 入選團隊應至少派一名團員參加「行前共識營」(預計民國102年4月27日或28日),若未參加行前共識營,將取消入選資格。
(二) 成果報告:作為成果競賽之評審依據,應於民國102年9月9日前繳交,並完成活動專屬網頁之圖文記錄。
八、 成果競賽及分享會:
(一) 審查作業:由本署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分2階段進行
1. 初選:以書面審查為原則,選出15名進入決選。
2. 決選:進入決選團隊應於指定時間(預計民國102年10月上旬)派員出席,簡報實踐計畫執行成果。選出優勝作品5名,致贈獎金:2萬元。(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後發給)
(二)成果分享暨表揚會:預計民國102年10月27日,入選團隊皆應參加,成果競賽得獎團隊須分享其壯遊計畫及心得。
九、 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一) 實踐計畫以未參加其他競賽得獎之作品為限,且需為原創作品,如發現作品有抄襲他人著作之嫌,除取消其參賽資格外,亦將追回獎金,申請人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另申請人應遵守徵件規範與評審之決議,若因違反而致淘汰時,不得異議。
(二) 受獎助者於實踐計畫期間需至活動專屬網頁上以圖文紀錄實踐過程,入選後須簽署著作權使用同意書,其實踐計畫之相關文件及成果報告等資料,無償授權本署為業務推動之使用。
(三) 活動時程將視狀況調整,以官網最新公告為準。
(四) 活動若有未盡事宜,本署得隨時修訂並於官網公告。
十、 聯絡人: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感動地圖承辦小組、電話:02-2356-6160、E-mail:taiwantrekker@y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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