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2年4月8日止
更新時間:2013-03-05 17:54:48 /
張貼時間:2013-03-05 17:54:07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010
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2年4月8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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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公費生) |
申請對象 |
1.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
2.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3.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提供相關證明。 |
成績限制 |
1.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
2.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 |
申請日期 |
102年4月8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其他相關證明(若為清寒或導師證明,應另檢附經稅捐機關開立之前一年度家戶所得財產清單證明書)
2. 在學證明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 100學年成績證明單( 1年級檢附上學期成績證明單)。
4.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661
- 相關附件 獎學金申請要點.doc 、 獎學金申請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