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輔導組】6樓以上建築物 防火巷逾6米才安全
更新時間:2013-03-11 09:47:54 /
張貼時間:2013-03-11 09:46:17
住宿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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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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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以上建築物 防火巷逾6米才安全
住家陽台勿外推 10樓以上應設自動灑水口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2013.03.02
【周承諺╱台北報導】年前新竹縣新埔鎮民宅火災,因巷弄過窄導致消防車無法即時進入火場,使62歲老翁不幸葬身火場,社會譁然。此案除救災應變不足外,也凸顯國內住家環境多有防火巷弄不符規定的安全問題。建議購屋時最好選6米以上巷道,住家勿施做陽台外推違建,保障安全。
新北市消防局專員葉一加表示,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劃設消防車輛救災空間指導原則》,5樓以下建築物,防火巷道應該保持3.5米以上淨寬、6樓以上建築物巷道應為4米以上。若為6層樓以上,或超過20公尺的建築物,應在窗口、陽台前規劃一處可供雲梯消防車救災的活動空間,才能確保火災發生時,雲梯車能順利執行救災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