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嘉義市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申請至102年3月20日止
102年度「嘉義市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申請至
102年3月2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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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申請條件及限制 |
1. 凡設籍嘉義市6個月以上,非低收入戶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或家境清寒,致生活及負擔學費用陷於困難者。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須達平均70分以上,德行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
3. 須未獲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或補助〔例如:低收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人士或子女、軍公教遺族、軍公教人員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退除役官兵、公立學校每班前三名學雜費減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為全學年2個學期1次發放,上學期申請,下學期發放)、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失業勞工子女、失業家庭子女、清寒榮民子女助學金、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助學金、法務部受刑人子女補助、台德精英計畫、實用技能學程、加額補助經濟弱勢私立高中職學費等〕。 |
申請日期 |
102年3月20日 |
申請方式 |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資料後,逕行申請
1.申請表 2.最近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列明各科成績,如休學復學者
則採休學前之成績證明) 3.在學證明文件(以A4紙張影印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
或註冊收費單據或在學證明)
4.自傳(以A4紙張繕打五百字內,內容以敘述家境為主) |
補助金額 |
每名補助2萬元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661
- 相關附件 102年度「嘉義市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助學金申請須知.doc 、 嘉義市千盞燈照亮眾學生就學獎助學金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