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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至102年3月25日止

更新時間:2013-03-12 09:18:43 / 張貼時間:2013-03-12 09:17:43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446

 

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至102325日止

實施辦法

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

大學部、研究所(碩、博士生)

申請對象

1. 新住民子女持續居住新北市達四個月以上,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之獎助學金(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子女除外)者

2. 備註:新住民子女指設籍於新北市之在學學生,其出生時父或母一方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另一方為非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者

獎助學金申請類別、成績標準及發給金額

●新住民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

1.大學部: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發給八千元整

2.碩博生: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碩士生發給一萬元整,博士生發給一萬二千元整

●新住民子女清寒助學金:

1.大學部: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六十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發給八千元整。

2.碩博生組: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七十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碩士生發給一萬元整,博士生發給一萬二千元整

申請日期

102325

申請表

如附檔二

申請方式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優秀學生獎學金:

1.申請表

2.在學成績證明。以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為申請依據

●清寒學生助學金:

1.申請表

2.在學成績證明。以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為申請依據

3.區公所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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