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至102年3月25日止
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至102年3月25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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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研究所(碩、博士生) |
申請對象 |
1. 新住民子女持續居住新北市達四個月以上,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助學金(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子女除外)者
2. 備註:新住民子女指設籍於新北市之在學學生,其出生時父或母一方為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另一方為非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者 |
獎助學金申請類別、成績標準及發給金額 |
●新住民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
1.大學部: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發給八千元整
2.碩博生: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碩士生發給一萬元整,博士生發給一萬二千元整
●新住民子女清寒助學金:
1.大學部: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六十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發給八千元整。
2.碩博生組: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七十分以上且無重大違規或不良行為紀錄,碩士生發給一萬元整,博士生發給一萬二千元整 |
申請日期 |
102年3月25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優秀學生獎學金:
1.申請表
2.在學成績證明。以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為申請依據
●清寒學生助學金:
1.申請表
2.在學成績證明。以前一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為申請依據
3.區公所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661
- 相關附件 新北市政府辦理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發給要點.pdf 、 新北市政府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