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102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至102年4月8日止
更新時間:2013-03-21 10:33:16 /
張貼時間:2013-03-21 10:32:41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089
桃園縣102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至
102年4月8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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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等在學生(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
生、進修部、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
學生) |
申請對象 |
1.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各鄉鎮市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
2.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不含功過相抵)
3.未享有公費待遇(僅減免註冊相關費用或申請學產基金者仍可申請) |
申請限制與條件 |
1. 獎學金:
(1)金額:新臺幣8,000元。
(2)10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
2.助學金:
(1)金額:新臺幣6,000元。
(2)10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備註:延長修業年限不得申請本獎學金;助學金以延
長修業兩年為限 |
申請日期 |
102年4月8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 申請書
2. 戶籍謄本正本1份(應在桃園縣設籍六個月以上)(核計至102年3月底止)
3. 低收入戶證明正本1份(日期超過102年3月31日)
4. 101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1份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