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獎助學金申請至102年4月19日止
更新時間:2013-03-25 11:41:35 /
張貼時間:2013-03-25 11:40:25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104
東北獎助學金申請至102年4月19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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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研究所 |
申請對象 |
1. 原籍東北十省三市學生
2. 東北十省三市係指:遼寧、安東、遼北、吉林、松江、合江、黑龍江、嫩江、興安、熱河等十省及大連、哈爾濱、瀋陽三市 |
申請條件 |
1. 申請獎學金者:100學年(上、下學期)操行70分、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 申請獎助學金者: (1)100學年(上、下學期)操行80分、學業成績平均75分
以上
(2)檢附清寒證明或免稅證明
3.為獎助專才,對就讀理、工、醫、農各院系學生之學業總成績得加三分錄取(學期成績達77分即可申請),因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無力負擔學雜費經委員會調查屬實者,由委員會專案處理。 |
申請日期 |
102年4月19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 申請書
2. 100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
3. 在學證明書
4. 身份證影印本
5. 全戶戶籍跨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影印本
6. 鄉、鎮、區公所清寒證明(申請獎助學金者)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661
- 相關附件 辦法.pdf 、 東北獎助學金基金委員會申請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