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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文教基金會贊助大學院校學生社團社區服務團隊

更新時間:2013-03-26 15:59:26 / 張貼時間:2013-03-26 15:39:29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新聞來源財團法人旺旺文教基金會
2,888

 

一、宗旨:

為鼓勵大學院校學生社團,發揮愛心、關懷社會、積極參與,並配合本會成立宗旨舉辦各項社區服務性及藝文活動,特定本辦法。

二、贊助對象:

申請本贊助辦法之學生社團專案,以社會服務、藝文類活動為主,並能透過活動直接嘉惠社區老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青、少年及學童。

三、申請方式:

1.本贊助辦法每學年一次。

2.學生社團方案申請贊助,請提出活動企劃書:每方案贊助金額以新台幣2萬元為上限,由課外活動組推舉之方式,每學年總贊助方案為100件為限。

   
 

3.申請活動贊助及必備文件,如下:

(一)

活動贊助申請表(須經學務處課外活動組主管及社團指導老師填寫意見)。

(二)

社團組織章程。

(三)

活動企劃書(須具備詳細教案設計、活動流程及時刻表)。

上述文件依序裝訂,一式二份。若有填寫不實或資料不全,本會均不受理。申請案件之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四、申請程序:

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檢附必備文件,以掛號寄至本會。

五、公布方式:

本會將以公文通知學校及贊助社團負責人獲選結果。

   
   

六、審核標準:

1.活動目標與對象:方案之活動目標是否具體陳述教案內容且執行方式明確可行,並與本會協助社區老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青、少年及學童之目標相符。

 

2.活動內容與設計:活動設計是否活潑具創意;方案規劃是否具可行性,內容是否符合服務對象之需求。

 

3.活動持續性:方案是否可持續推行並具有發展性。

 

4.預期效果:方案設計之內容是否與活動目標相符、其預期之目標達成率、能否對服務對象之生活或學習上產生助益。

 

5.活動經費編列:經費編列項目及額度是否符合實際需求且合理。

6.本會有最終核准權利。

七、撥款程序:

凡經審查通過獲贊助之團體,於兩周內核撥社團贊助支票或匯款,連同公文寄至各校課外活動組,並附上簽收單與同意書,經校方課外活動組教職員或社團指導老師見證簽名後,將簽收單與同意書寄回。

八、成果報告:

獲贊助之社團,請於年度服務結束後一個月內,寄送「成果報告」紙本與方案執行過程之照片檔至本會(地址如下),同時將電子檔e-mail至本會信箱wantwant.foundation@want-want.com(務必壓縮照片圖檔,若檔案大小超過4M,請以光碟郵寄之。)受贊助之社團若非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未能依期執行活動且未提出說明者,或未提交活動成果報告書,本會得自動停止贊助該校一年內之各項申請案。

九、權利義務:

獲選社團於活動辦理時,須將「財團法人旺旺文教基金會」全銜,於各項相關計劃資料及宣傳品(學員手冊、文宣海報、旗幟、T恤、背版及網站)中列名為「贊助單位」,並於活動場地明顯處懸掛本基金會之旗幟與圖章且拍照存證,以資識別。

十、配合事項:

 1.申請人同意本會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對申請人之個人資料有為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權利。申請人提供之各項個人資料僅作為本會辦理本活動之用,不會挪作其他用途。
2.
申請人如因辦理本活動有蒐集個人資料之行為時,應自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向受蒐集者表明相關資料日後將提供予本會之意旨,及依法取得同意,如有違反,應由申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十一、

本會擁有最終核准及參與活動之權利。

  • 本訊息負責人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事務處 課指組
  • 電話 04-22840227
  • E-mail actnam@dragon.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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