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0二年第四十九屆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申請至102年6月3日止
中華民國一0二年第四十九屆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申請至
102年6月3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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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研究所、具有特殊貢獻之運動教練 |
申請對象 |
1.學生身分:申請者限參賽田徑、游泳兩種運動具有客觀標準之項目
2.非具學生身分:
(1)曾獲本體育獎學金而繼續努力於田徑或游泳運
動,並獲有優異成績表現且能提出證明者 (2)對運動之學術、指導方法等,有深入研究或新
發現,經出版並受到體育界重視者
(3)具有特殊貢獻之運動教練 |
申請限制與條件 |
●學生成績限制:
一、101學年度上學期成績:
1.操行成績80分以上
2.學業成績70分以上
二、參賽成績證明: 1.參加各縣市級以上運動會或錦標賽,田徑、游泳
項目所創造之優異成績證明
2.紀錄締造之規定期限:自民國101年6月1日至102
年5月31日止 3.申請以個人成績紀錄為限,團體接力項目不予審
查 |
申請日期 |
102年6月3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申請表一份
2.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
3.各項優異成績證明之文件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