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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學年度大專校院棒球隊參賽及培訓經費補助實施計畫

更新時間:2013-05-28 10:52:09 / 張貼時間:2013-05-28 10:49:46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新聞來源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1,981

大專校院棒球隊參賽及培訓經費補助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98年8月10日台體(一)字第0980126808號函核定之「促進

    優質學生棒球運動方案」暨「教育部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費原則」

    (98年1月6日本部台體(一)字第09702522552C號令發布),教育部99年3

    月22日台體(一)字第0990043653號函「研商推廣各級學校棒球社團暨學校

    代表隊補助機制」會議紀錄,教育部100年10月18日臺體(一)字第

    1000189181號函「推動大專校院棒球代表隊及社團實施計畫審查」會議紀

    錄辦理。

二、目的:為鼓勵各大專校院籌組棒球代表隊並踴躍參加大專棒球聯賽,常態性酌予補助大專校院棒球運動代表隊參賽經費及年度培訓費,以廣植棒球運動人口,培育優秀棒球運動人才,奠定社會業餘與職業棒球運動基礎。

三、補助對象:參加大專校院棒球運動聯賽之公開組二級與一般組代表隊(參加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棒球扎根工作實施計畫」者不得申請本計畫)。

四、實施總期程:99年9月1日至102年7月31日(以學年度區分3階段辦理)。

五、補助項目及標準:

(一)補助項目:組訓費、培訓費(包含教練指導費、選手營養費、課業輔導費、消耗性器材費及訓練費等)。

   

(二)補助標準:參酌各校歷年參賽年數、參賽組別及分區不同考量,詳如表一(參賽年數如有中斷,應自重新參賽時起算,不採累計方式辦理):

※補助項目不包含服裝費,申請學校請依上述項目規定辦理。

 

表一  大專校院棒球隊參賽及年度培訓費補助基準表

 

補助項目

補助細目

補助基準

組訓

組訓費

每隊補助3萬元。

年度培訓

教練指導費

選手營養費

課業輔導費

消耗性器材費

訓練費

公開組二級與一般組:

(1)參加聯賽1-5年者,補助3萬/隊。

(2)參加聯賽6-10年者,補助5萬/隊。

(3)參加聯賽11年以上者,補助7萬/隊。

※新組隊者第一年每隊補助組訓費5萬元(成隊後須至少連續參加3年大專

  棒球運動聯賽)。

 

 

六、申請及審查作業:

(一)申請文件:年度培訓計畫書【計畫內容應包括球隊基本資料(如帶隊教練(老師)資料及證照、球隊成立年數及人數、參加聯賽組別及年數、成績及證明文件影本等)、培訓方式、預期效益及經費概算表等】相關文件,如附件。

(二)申請時間:於每學年度大專校院棒球運動聯賽報名隊伍確定後,於102年5月31日前將申請計畫書等相關資料寄送大專體總審核。

(三)申請程序:依行政程序由學校函文大專體總辦理相關申請作業。

(四)審查方式:

1.當年度受託是項計畫經費用罄時,不再受理申請及審核。

2.請各校先行辦理初審,檢視所送資料是否完備齊全。

3.由本會聘請體育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小組,就書面資料予以審查核定。

4.未符合補助規定者,不予補助。

七、預期效益:101學年度新增2支代表隊參加大專棒球運動聯賽。

八、經費請撥及核銷:

(一)各項經費請撥、支用、核銷結報應依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本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並依核定內容執行。

九、成效考核:

(一)為暸解受補助球隊執行情況,本會得籌組訪視小組依年度培訓計畫書抽訪,其結果作為往後年度補助之參考依據。

(二)各校應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將成果報告及收支結算表送本會備查,作為往後年度補助之參考依據。

(三)執行年度培訓計畫書成效不彰或不實者,往後年度不得再申請本計畫之經費補助。

十、本辦法報經教育部體育署審核通過,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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