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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租稅宣導「繪本創作」

更新時間:2013-06-14 10:15:08 / 張貼時間:2013-06-14 09:08:02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新聞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1,851
  1. 宣導目的

藉由生動、有趣繪本創作比賽,鼓勵學生發揮創意將租稅常識融

入繪本中,灌輸誠實納稅的觀念及培養購物消費應主動使用電子

發票或索取統一發票的習慣,傳達租稅理念,達到租稅教育及宣

導的目的。

  1. 指導機關: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主辦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協辦機關: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

中部五縣市高中()、大專院校。

  1. 參加資格:中部五縣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雲林縣)高中()、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每位參賽者

每份作品須捐出102年當期未兌獎之不限金額個人

消費統一發票1張,方能取得參賽資格。(發票將全

數捐贈轄內社福團體)

  1. 活動期間:自即日起至1029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

受理,作品請包裝完善,若參賽作品因郵寄過程或

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1. 作品收、退件
    1. 收件:
      1. 收件方式:作品一律採掛號(或包裹)郵寄。
      2. 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29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

期不受理,作品請包裝完善,若參賽作品因郵寄

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

)

  1. 收件地址:參賽作品親送或郵寄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

稽徵所(40358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郵寄者

請於信封註明「102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繪本

創作』租稅宣導活動」收。

  1. 參賽者送件應注意事項:
    1. 報名表乙份(如附表1,請自行下載或本所網站下載)務必完整填寫,並用迴紋針別在作品上(請勿黏貼)
    2. 已裝訂成冊之作品原稿。
    3. 設計意念之說明(如附表2),總字數為300字以上,本設計理念表格格式請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連同作品併寄。
    4. 樣書乙本。
    5. 檢附作品JPG檔乙份。
    6. 授權同意書。
    7. 每個參賽者每份作品須捐出102年當期未兌獎之不限金額個人消費統一發票1張,方能取得參賽資格。(發票將全數捐贈轄內社福團體)

退件: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洽詢電話04-23051116分機503 小姐

活動網站(http://www.ntbca.gov.tw/etwmain?orgld=B48)

  • 本訊息負責人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事務處 課指組
  • 電話 04-22840227
  • E-mail actnam@dragon.nchu.edu.tw
  • 相關附件 123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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