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球燈藝競賽辦法
一、宗旨:天球燈是臺灣民間信仰當中點燈文化的一種創意表現,活動旨在促進信仰融入生活美學創作能力,運用多元環保媒材結合創作天球燈,將傳統信仰點燈形式轉為一種文創概念,並於點燈之後,作者可將天球燈加以利用融入生活空間照明。因此特辦理天球燈藝競賽,以透過天球燈競賽促進燈藝觀摩與交流,提升臺灣在地信仰人文深耕之目標。
二、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承辦單位:高雄市路竹區公所
協辦單位:臺灣正善人文發展協會
三、競賽方式:評選採三階段評選制
(一)第一階段以郵寄掛號或親送作品參與競賽,由評審擇優錄取佳作作品若干名,得以進入複選資格;入選作品若干名。
(二)第二階段複選部分,由評審自佳作中擇優錄取天球獎6名、優選獎10名,餘為佳作獎。
(三)第三階段決選部份,將經由擲筊方式由華山殿寧靖王聖駕筊定,以連續最多聖筊者依序決定各獎項之名次。
(四)入選獎以上得獎作品,原件所有權及著作權歸路竹區公所所有並予以典藏。
四、徵件作品:
(一)參賽資格:舉凡對天球燈創作有興趣之全國民眾皆可參加。
(二)實施方式:
1.初選:於指定收件日期內(郵戳為憑)寄至承辦單位,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工作,惟未備齊報名審查資料者不予受理初選審查。 評分項目包含作品整體性40%、創意性30%及技巧性30%,惟作品完成不符以下規格者,不予受理審查。
2.複選:由評審自佳作中擇優錄取天球獎6名、優選獎10名,餘為佳作獎。
3.決選:經由擲筊方式由華山殿寧靖王聖駕筊定,以連續最多聖筊者依序決定各獎項之名次,決選方式由承辦單位開放社會各界監筊,並將決選過程經由錄影公開。
4.作品規格:天球燈作品統一為一圓球直徑(33㎝至
(三)獎勵項目:
1.天球獎:錄取六名,頒發獎金一萬一千一百元及獎狀乙紙。
2.優選獎:錄取十名,頒發獎金一千一百元及獎狀乙紙。
3.佳作獎:錄取若干名,頒發獎狀乙紙。
4.入選獎:錄取若干名,頒發感謝狀乙紙。
5.參賽作品成績未臻水準者,前列獎項得從缺。
五、收退件時間、地點:
作品收件日:102年10月1日(星期二)起至102年10月8日(星期二)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送交至高雄市路竹區公所 聯絡電話:07-6979220或6979258
※作品採郵寄送件者,需包裝妥當,於截止日前寄達收件處,並註名“2013天球燈藝競賽”,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展覽地點:高雄市路竹區竹滬里華山殿、地方文化館、路竹區各寺廟
八、附則:
(一)承辦單位對入選作品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權利。
(二)違反以下規定如經發現者,取消參賽及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並自負法律責任。
1.作品完成逾三年以上。
2.具抄襲、重製、臨摹、冒名頂替情事,另具複製性之創作。
3.參選主要作品曾於各項比賽中已獲選得獎之作品。
(三)承辦單位對參加展覽作品負保管之責,惟遇有人力不可抗拒情事、作品材質脆弱或作品本身因裝置不當而遭致損壞者,不負賠償之責。
(四)初選送件之作品,經驗收無誤,未遭損毀者,於收件日起至展覽結束期間負保管之責。
(五)參賽者對評審結果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參賽者自負因參賽作品所致的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商標權等糾紛產生的法律責任。
(七)簡章及送件表可於高雄市路竹區公所網頁(http://www.lujhu.gov.tw)中下載,送件資料表單一律以A4規格填寫。
本實施辦法經承辦單位公布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 本訊息負責人 黃瓊儀
- 電話 (07)6979219
- E-mail j175@ems.lujhu.gov.tw
- 相關附件 2013年天球燈藝競賽辦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