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群園關懷協會經濟弱勢家庭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期間102年8月1日至102年9月13日止
中華民國群園關懷協會經濟弱勢家庭助學計畫
助學金申請期間102年8月1日至102年9月13日止 |
|
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申請條件及限制 |
1. 設籍台中市之學生
2. 家境清寒或有其他重大事故或特殊家境清寒之事實,以致就學困難之學生。(擁有低收入戶資格者,不在此計畫補助範圍。)
3. 前一學期學業平均70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
申請日期 |
102年8月1日至102年9月13日止 |
申請辦法 |
申請人至群園助學系統填寫申請表、我的行動紀事線上送出資料後,檢附以下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郵寄、親送等方式提出。檢覆資料需齊全才予以審查,無論審查通過與否,本會皆不退件,申請人請自行保留正本。 |
申請文件 |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資料後,逕行申請
(一)本會助學金申請表格。
(二)我的行動紀事資料。
(三)資料蒐集與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四)申請人戶籍謄本影本。
(五)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六)申請人最近學期成績單。
(七)註冊繳費單影本。
(八)學生證影本或入學證明。
(九)相關證明文件,不需全部提供,可選擇與自身相關檢附即可
1.特殊境遇家庭證明。2.清寒證明。3.變故證明。4.災害證明。5.中低收入戶證明。6.醫療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
補助金額與名額 |
一、大專院校學生每名二萬元。
二、大專院校組約50~75名。
本會有審核決定權,本會得視預算,針對補助名額與申請人之急迫需求順序給予補助。 |
撥款 |
本會於每學期公告審查完成後30日內撥款,並將核定之補助金額逕撥至申請人之郵局專戶。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661
- 相關附件 計畫.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