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來藝術獎學金申請至102年9月30日止
天來藝術獎學金申請至102年9月3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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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申請對象 |
設籍臺北市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 |
申請條件及限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大學學士班在學學生,不含在職進修
班、學分班、遠距教學等。
2.101學年度第2學期參加國際性、全國性、縣市藝術競賽(以一項
為限),獲得前3名或優選以上者。
3.經濟狀況確實困難影響繼續就學,並有具體證明者。
4. 101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5分以上,操行成績為82分(甲
等)以上,且無一科目不及格,無不良紀錄者。
5.無全職工作,未享有軍公教學雜費減免、公費補助、低收入戶或重度身心殘障學雜費全免及未獲領其他獎助學金。(參加競賽獲獎獎金不在此限。) |
申請日期 |
102年9月30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資料後,逕行申請
1.填寫完整之申請書乙份,需申請人及推薦人蓋章,學生證加蓋本學期註冊章。
2.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大一生可免)
3.未享有軍公教減免、公費補助及其他獎助學金證明 (請校方蓋章)。
4.全戶戶籍謄本 (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
5.中文自傳乙篇(請勿超過1000字)。
6.全戶(含父母及學生)最近1年 綜合所得稅清單正本及財產清單正本(請向國稅局申請)。
7.申請人本人匯款存摺封面影本。
8.前一學期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藝術競賽,獲得前3名或相當於前3名之成績證明,競賽介紹,及作品複本。(同一件作品請勿重複申請)
9.作品複本請以照片、CD光碟或印刷品,形式提供,複本尺寸以A4大小為佳,請勿太大或太小無法辨識。
10.全戶(含父母及學生)最近1年 綜合所得稅清單正本 及 財產清單正本(請向國稅局申請)。 |
補助金額 |
共6名額,每名新台幣5萬元整。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
- 本訊息負責人 李金玲
- 電話 04-22840661
- 相關附件 1020930天來藝術獎學金申請辦法.pdf 、 1020930天來藝術獎學金申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