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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2年9月23日止

更新時間:2013-08-20 09:40:01 / 張貼時間:2013-08-20 09:39:23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408

 

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2923日止

實施辦法

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

大學部(不含進修推廣部)

申請對象

1. 設籍苗栗縣滿六個月以上清寒學生

2. 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學生

3. 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

申請限制與條件

1. 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或原住民學生在75分以上且每科成績均在60分以上者

2. 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

3. 體育成績在70分以上者

申請日期

102923

申請表

如附檔二

申請方式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 申請書

2.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3. 前一學期成績單

4. 清寒證明(二擇一)

(1)   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若由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證件不符

(2)   家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及其他家境清寒者,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導師證明書。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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