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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02年婦幼安全教育宣導短片(微電影) 徵選活動

更新時間:2013-08-21 11:41:47 / 張貼時間:2013-08-21 11:41:32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1,401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02年婦幼安全教育宣導短片(微電影)

壹、活動目的
為激發本市市民及全國各大專院校相關科系,教師及在學學生的創意巧思,並結合市民、青少年對多媒體運用的傑出能力,加強新北市民對婦幼保護工作之重視,落實婦幼保護工作,特舉辦「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02年婦幼安全教育宣導短片(微電影)徵選活動」,期望透過短片創作競賽的方式,喚起新北市市民對「落實婦幼保護工作」、「建構婦幼安全生活空間」等相關議題之重視。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四、聯絡窗口:(02)2228-6033分機5563組長游國偵。
參、報名資格及時程
一、社會大專組
(一)報名資格:本市市民或國內各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及教職員工,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二)報名方式:參賽團隊人數不限定,報名時請附團員名冊,得獎每隊6人(含團隊代表1人)獲頒獎狀。
(三)注意事項:參賽團隊推派代表1人,代表參選團隊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二、學生組
(一)報名資格:凡就讀於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在學學生,
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二)報名方式:參賽團隊人數不限定,報名時請附團員名冊,得獎每
隊6人(含指導老師1人)獲頒獎狀。
(三)參賽團隊須有指導老師1人,由指導老師代表團隊簽署「著作財
產權授權同意書」。
三、報名時程:102年5月20日至102年10月31日止。
肆、作品格式
一、作品類型:以「婦幼安全」、「性侵害防治」、「家庭暴力防治」、「性騷擾防治」、「兒童保護」、「兒少性交易防治」等6大主題為主,短片內容須具體呈現上述主題其中之ㄧ,並能具有教育及宣導功能;上述主題內容,請投稿者參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網站http://www.wpb.police.ntpc.gov.tw/_file/1713/SG/41238/46584.html之上述宣導內容,自由發揮。
二、作品長度:影片長度在10分鐘以內(含片頭及片尾)。檔案名稱即為影片名稱加上製作人或團隊名稱(例如:守護幼苗-王大明;113救救我-淡水國小)。參賽作品之畫面需有「作品名稱」、「旁白字幕」、「製作團隊名單」等字幕,並請於片頭加入「新北市政府警察102年婦幼安全教育宣導短片(微電影)徵選活動」之字幕。
三、作品規格: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檔案格式以MPG、MPEG、AVI、WMV、MOV為限,解析度在720p(1280x720)以上。
四、投寄規定:影片檔案請燒錄在DVD光碟片一式6份,但不要輸出成DVD格式。光碟內請再加5張劇照的電子檔,畫素在8百萬以上,檔名請說明劇照的內容。光碟片上請寫上影片名稱加上製作人或團隊名稱,連同所填寫的「參賽報名表」(如附件1)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2),於102年10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35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8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伍、評審方式
一、評分標準:主題適切度及創意呈現(30%,需具有新北市婦幼安全教育宣導特色之相關題材)、傳達婦幼安全教育宣導意識(50%)、製作技巧(20%)。
二、由承辦單位聘請婦幼安全專家學者及電影藝術專家學者數名,組成評審
委員會進行評審。
三、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陸、獎勵方式
一、獎勵名額:(共計10隊)
(一)社會大專組:
1、金獎團隊1隊,頒發新臺幣3萬5千元禮券,及至多6位團員
,每人獎狀一禎。
2、銀獎團隊1隊,頒發新臺幣2萬元禮券,及至多6位團員,每
人獎狀一禎。
3、銅獎團隊1隊,頒發新臺幣1萬5千元禮券,及至多6位團員
,每人獎狀一禎。
4、佳作團隊2隊,每隊頒發新臺幣1萬元禮券,及至多6位團員,
每人獎狀一禎。 (二)學生組: 1、金獎團隊1隊,頒發新臺幣3萬元禮券,及至多6位團員,每
人獎狀一禎。 2、銀獎團隊1隊,頒發新臺幣2萬元禮券,及至多6位團員,每
人獎狀一禎。
3、銅獎團隊1隊,頒發新臺幣1萬5千元禮券,及至多6位團員
,每人獎狀一禎。
4、佳作團隊2隊,每隊頒發新臺幣7千元禮券,及至多6位團員,
每人獎狀一禎。
二、得獎公布:
得獎作品預計於102年11月中旬,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網站公布,並另函通知得獎者頒獎日期。
三、敘獎方式:
學生組獲獎團隊之指導教師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之獎勵辦法辦理敘獎,並依據「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十三(四)項市賽指導各組各項第一名(金獎)者,有功人員3人嘉獎2次;第二、三名(銀獎、銅獎、佳作)者,有功人員3人嘉獎1次。指導教師重複獲獎者,擇優敘獎。
四、頒獎日期:
預定於102年11月下旬,以公開儀式頒發獎品及獎狀。

  • 本訊息負責人 課指組
  • 電話 04-22840227
  • E-mail 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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