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2年9月23日止
更新時間:2013-08-27 15:31:03 /
張貼時間:2013-08-27 15:30:05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364
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2年9月23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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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如附檔一 |
獎助學門 |
大學部(不含進修學士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研究所 |
申請對象 |
1. 設籍雲林縣滿六個月以上清寒學生
2. 未享有公費 |
申請限制與條件 |
1. 101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
2. 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 |
申請日期 |
102年9月23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二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申請書 |
獎助名額暨金額 |
學生一百名,每名三千元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