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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2年9月23日止

更新時間:2013-08-27 15:31:03 / 張貼時間:2013-08-27 15:30:05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364

 

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2923日止

實施辦法

如附檔一

獎助學門

大學部(不含進修學士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研究所

申請對象

1. 設籍雲林縣滿六個月以上清寒學生

2. 未享有公費

申請限制與條件

1. 101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70分以上

2. 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

申請日期

102923

申請表

如附檔二

申請方式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申請書
2.
戶口名簿影本

3.
低收入戶證明(鄉鎮市公所核發,勿附村里長清寒證明
)
4.
導師證明(附檔三
)
5.
前學期成績單

獎助名額暨金額

學生一百名,每名三千元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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