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2年11月1日止
更新時間:2013-09-01 17:55:16 /
張貼時間:2013-09-01 12:56:41
生輔組
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2,680
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
102年11月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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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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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門 |
大學部、研究所(不含進修推廣部、在職專班) |
申請對象 |
設籍屏東縣六個月以上清寒學生(不含進修部、在職專班),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者:
1. 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 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附檔二)。 |
申請限制與條件 |
1. 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2. 操行成績無記過以上紀錄。 3. 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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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102年11月1日 |
申請表 |
如附檔三 |
申請方式 |
將下列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
1. 申請書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3. 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證明
4.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5. 101學年度第2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
更多獎助學金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osa.nchu.edu.tw/osa/laa/new-scholarship.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