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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愛滋防治校園愛滋創意比賽活動

更新時間:2013-09-05 13:59:48 / 張貼時間:2013-09-05 13:54:11
葉淑錦
單位學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
1,520

 

 

臺中市愛滋防治校園愛滋創意比賽活動
一、活動宗旨:
本活動透過競賽方法認識愛滋病之傳染途徑及預防方法,進而提升愛滋病認知,讓學生及民眾了解愛滋、抵抗愛滋、關懷愛滋。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四、參賽資格:
(一) 各大專院校學生及收到本訊息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報名參加,也可多人共同創作。
(二) 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件數,可重複報名參賽,惟同一作品不得重複報名參賽,若發生同作品重複參賽,主辦單位得取消重複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三)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所有。如該作品並非參賽者本人所創作,參賽者於報名前須取得原創作者之授權同意書始得報名。
五、活動日期:即日起至102 年10 月31 日止(以郵戳為憑)。
六、徵稿內容:
(一) 以愛滋病防治宣導目的為主題,使用相機、攝錄影機或手機拍攝錄製成影片,自由創作。
(二) 作品長度規範為2 至4 分鐘,合理差異秒數為正負5秒。
七、活動辦法:
(一)自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taichung.gov.tw)下載報名表,傳真報名(FAX:25123769)。
(二)於10 月31 日前將作品親送或郵寄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朱小姐(420 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以郵戳為憑)
(三)繳交文件:報名表、著作授權書正本及作品光碟一式 2 份。
八、評選方式:
由專業評審依主題切合度〈40%〉、創意表現〈30%〉、整體表演與協調性〈30%〉等三項進行評選後,選出3 件作品(優勝1 名、佳作2 名),於公開場合進行頒獎。
九、獎勵辦法:
PDF created with pdfFactory Pro trial version www.pdffactory.com
(一) 優勝(第1 名):10,000 元等值禮券,獎狀乙張。
(二) 佳作(取2 名):5,000 元等值禮券,獎狀乙張。
十、注意事項:
(一)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參賽者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利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參加者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且如有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二)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嚴禁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及不雅作品之內容,如發現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或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他人檢舉查證之後,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
得獎者已領取獎項,應將所領取之獎項,無條件繳回主辦單位。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ㄧ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三) 請勿張貼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主辦單位有權直接刪除該內容及取消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
(四)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所有,並得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須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若不同意著作權歸屬,視同放棄得
獎資格。
(五) 得獎獎品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辦理:依政府規定中獎者之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 千元(含)以上,須申報中獎之扣繳憑單,得獎人於兌獎時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頁公佈之。

 活動網址:  http://www.taichung.gov.tw/ct.asp?xItem=474977&ctNode=1210&mp=1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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