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臺東縣狂犬病首例犬隻確診疫情發生,相關之強化防護措施及衛教宣導
一、狂犬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102)年9月10日發布新聞稿,
臺東縣動物防疫所證實,臺東出現1隻1個半月幼齡家犬感染狂
犬病,為首例犬隻狂犬病確診案例。
二、教育部部呼籲各級學校務必注意防範及提高警覺,持續加強相關
防疫措施如下:
(一)加強衛教宣導:
1、衛教宣導內容:
(1)包括遵守二不一要(不要棄養家中寵物,不要
捕捉或接觸野生動物,要攜帶家中犬貓施打疫苗)。
(2)如遭動物抓咬傷,應儘速就醫並接種疫苗,並謹記4口訣:
1記:保持冷靜記住動物特徵
2沖:用大量清水、肥皂沖洗傷口並用優碘消毒
3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施打疫苗
4觀:儘可能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10日
2、融入活動或課程教學:運用狂犬病相關教材,將防治觀念融入
教學,大專校院於健康相關通識課程融入狂犬病防治知識。
(三)擬訂校外教學應變措施:如未有適當防護措施及必要,避免至狂
犬病發生或有疑慮地區進行校外教學。
(四)強化校園環境安全與清潔:
1、校園環境整理:全面檢視、確認環境整理(校內、學校附近環
境)及餐飲衛生,定期進行病媒防治措施,廚餘桶請加蓋,加
強排水溝暢通、清潔與雜草清除,避免野生動物或流浪犬、貓
等到校覓食或藏匿。
2、校園安全維護:每日不定期巡查校園環境;若發現校內或臨
近社區有異常行為之野生動物,請地方政府、鄉鎮市公所、
當地動物防疫或環境保護機關協助處理。
(五)落實校園犬、貓管理:
1、完成狂犬病疫苗施打之犬、貓應配戴頸牌、頸圈等以利辨識,
未完成施打疫苗並配戴頸牌之犬、貓,不得留置於校園。
2、各校如開放校外人士攜帶寵物進入校園,應要求繫狗鍊(項圈
應註記已作防疫注射)、使用犬、貓專用手提箱籠,犬隻應戴
口套(罩)。
(六)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若校園有發現動物為狂犬病確定病例或教
職員工生遭疑似狂犬病動物咬傷,應指定專人依規定進行校安通
報。
(七)落實遭動物抓咬傷後之處置:
若教職員工生遭野生動物或野犬、貓抓咬傷,除以大量清水、肥
皂沖洗傷口及用優碘消毒,並立即送往鄰近的狂犬病疫苗儲備醫
院(未成年之學生同時通知家長),依據醫師診斷及評估,施予狂
犬病免疫球蛋白及暴露後疫苗接種(依時程完整接種暴露後疫苗
共5劑,當天接種第1劑及第3、7、14及28天施行)、預防破
傷風及其他必要的感染預防措施。
學校亦應隨時與醫院及教育、衛生、農業主管機關保持聯繫,持
續關心與了解遭抓咬傷的教職員工生健康狀況。
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關心您
- 本訊息負責人 潘鳳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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