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轉學生、轉系生抵免學分申請」申請期間自102年9月16日起至9月27日止
更新時間:2013-09-18 11:28:50 /
張貼時間:2013-09-18 11:03:19
教務處註冊組
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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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先掌握入學年度所適用之畢業條件及就讀系所抵免學分規定,應於入學(復學)當學期提出申請,且以一次為限,事後不得補辦,102學年度抵免學分申請期限為自102年9月16日起至9月27日止。
2.抵免學分申請書須經就讀系所初核通過,於期限內將申請書及原校歷年成績單正本送註冊組複核。
3.體育類課程請洽詢體育室;
服務學習含勞作教育、社團等課程請洽詢生發中心;
大一英文課程請洽語言中心;
通識及大學國文課程請洽詢通識教育中心;
專業科目請洽詢系所
(進修學士班抵免相關事宜請另洽進修教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