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首頁
  • 獎學金。貸款
  • 「頂大聯盟選送博士生赴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研修一年」案,自即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星期二止受理校內推薦。

「頂大聯盟選送博士生赴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研修一年」案,自即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星期二止受理校內推薦。

更新時間:2013-11-19 16:21:24 / 張貼時間:2013-11-19 16:18:09
國際事務處
單位國際事務處
2,649

 

一、       依據國立政治大學本(102)1112日政頂字第1020028205號函、1031日「邁向頂尖大學策略聯盟」第25次會議通過之「中華民國頂尖大學策略聯盟選送博士生赴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一年研修作業要點」及本校「選送學生赴國外研修獎學金審查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案為頂尖大學策略聯盟與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新增合作項目,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1)  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為限。

 

(2)  申請人須具所屬學校博士班學籍且為在學學生。

 

(3)  獲補助學生應自主規劃於柏克萊之修課計畫並完成之,為本案必要要求。

 

(4)  出具柏克萊之教授或系所研究中心同意接受赴柏克萊研究、修課或與臺灣指導教授共同指導同意函者,優先考慮補助。

 

(5)  赴柏克萊研修以一年為期,補助2.5萬美元,不得分段或延期。

 

(6)  申請人須提供具時效之語言能力成績證明或美國之學位證明,並請注意其他文件要求。

 

(7)  本計畫獲補助學生應遵守之義務與規定,由所屬學校依相關規定與其簽署行政契約書規範之,受補助人如有違約情事,所屬學校應向學生追還已領取之獎助金。

 

(8)  獲補助學生應於柏克萊2014年秋季班開學前赴美研修。

 

三、       申請者須經校內一級單位推薦,方可送校內審查會審核。敬請欲申請者逕自於期限內上網http://140.119.108.209/topleague完成報名(首頁>選送申請>選擇身份別,後依系統指示填入資料),並提供申請完整書面資料1份送交所屬學院/一級單位審核。一級單位須於1021231日前將所屬之申請文件,附上推薦便簽 (以一級單位為推薦單位),送至國際事務處學術交流組彙整。

 

四、       國際處將彙整各一級單位推薦及申請資料後,於1031月上旬召開審查會,並於115日前完成向頂尖大學策略聯盟推薦之行政作業流程。

 

五、       由於來文頁數眾多,該聯盟來函、申請表件及其他更多資訊,請至國際處網頁查詢,網址:http://www.oia.nchu.edu.tw/chinese/01_news/02_newsdetail.php?NID=685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