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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輔導組】多人共租 合約載明個別租金 求自保

更新時間:2013-11-25 09:33:12 / 張貼時間:2013-11-25 09:32:51
住宿輔導組
單位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1,574

多人共租 合約載明個別租金 求自保

室友以熟識者優先 訂公約保生活品質

【鄭婷方台北報導】時機歹歹,都會區的套房租金動輒萬元起跳,租屋族若預算有限,又不願房內空間狹小,多人共同承租整層式住家不失為好選擇,還有廚房、客廳等空間可用,更有家的感覺。但專家建議,簽租約時,不論推派1位代表或每人皆與房東簽約,須註明各自的房間與支付的押金、租金,保障權益。

多人合租省房租,該如何與房東簽約呢?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指出,一般來說,為求方便,房東通常會請房客推派1位代表簽租約,房租普遍只寫總金額,未載明每個房間的租金,此種情況下,房東僅須面對1個窗口,若有房客提早退租,其它房客恐得多負擔租金,還須自行另找房客遞補空房。 

各自租約獨立有保障

馮麗芳補充,若推派代表,房客可註明每人的租金與房間,避免有空屋時須多負擔房租,另種方式則為房東和每位房客分別簽約,彼此租約為獨立關係,此種方式對房客較有保障,若有房客提早退租,等於房東須自行吸收空屋損失,但簽租約手續較複雜,部分房東會抗拒此方式,租賃雙方須另行溝通協議。
除了簽租約的方式須注意,多人合租時,因每人的生活習慣不同須磨合,也易產生糾紛,樂屋網副總經理紀建琪建議,以熟識的親友為優先考量,因為生活習慣、素質都會影響日後相處,最常見的糾紛為室友帶異性同居、作息不同、衛生習慣等,且租賃契約的租期大多為半年以上,若省了房租卻賠了生活品質,得不償失。
馮麗芳補充,不論室友為好友或是不相熟的人,在居住前,房東應立下生活公約或房客們自行討論未來須遵守的生活公約,例如:能否養寵物、帶回的朋友是否可過夜、打掃責任分配,公共物品使用時間等,並註明違反的罰則,房客也可自行更換房門鑰匙,退租時再恢復原狀,提高安全與隱私性。
 

反悔退租可沒收定金

此外,若為學生共同租屋,常見有學生遞補上學校宿舍後,臨時反悔退租,損及他人與房東權益,馮麗芳表示,根據《民法》第249條,付定金者,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履行租約,房東可沒收其支付的定金,建議租賃雙方合約可載明罰則,且房東應開立定金收據,避免衍伸糾紛。 

多人合租 簽約方式比一比

項目注意事項
推派1人與房東簽約
僅須面對單個窗口,對房東較方便
若未註明每人的房間與租金,有人提早退租時,恐須多負擔租金
每人皆與房東簽約
若有人提早退租,房東須自行吸收空屋損失
簽約手續較複雜,多數房東不願採用此方式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本訊息負責人 張羨雯
  • 電話 04-22840552
  • E-mail arieschw@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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