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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輔導組】租屋電費 獨立電表免吃虧

更新時間:2013-12-23 08:44:29 / 張貼時間:2013-12-23 08:44:12
住宿輔導組
單位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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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電費 獨立電表免吃虧

【鄭婷方台北報導】油電雙漲,民眾怨聲連連,展開錙銖必較的省錢省電大作戰,然而,租屋族面對房東收取電費的計算方式,又該如何保障自我權益呢?若小家庭承租整層的住家式物件,電費計算可比照一般住家,算法較簡單,但若是套房或雅房物件,承租前可得仔細詢問房東每度電的收費,避免成為冤大頭。

套房與雅房產品因戶別較多,房東管理較複雜,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房東為方便管理,會向房客規定統一的電費標準,常見每度電收取3.5~5元,也有少數案例是每度收取6~7元,但超過5元的收費標準就已偏高,為保障權益,房客應主動詢問房東偏高的原因,且公共用電也要平分。 

家戶用電累進計價

樂屋網副總紀建琪表示,因台電家戶用電是以累進費率方式計價,多數房東為求方便多以固定費率向房客收取,每用電戶分租的房客越多,用電費率變高的可能性越大,所以建議消費者在找屋時可多參考獨立用電戶,除了可節省電費也可向房東要求依台電帳單繳交電費,就可以免去被房東超收電費的困擾。
若民眾已十分節省用電,仍發現電費偏高,又該如何是好?曹筱筠指出,曾有原本是店面,但改成住宅的案例,因延續原本的營業用電費率計算,電費自然較住宅用電貴,若民眾有電費偏高的疑慮,可詢問房東,討論用電如何計算,以及是否為住宅用電費率等。
 

每月定期檢查電表

曹筱筠補充,民眾入住前,若該物件有自己的獨立電表,應先看清楚自己的電表,檢查當時顯示的度數,每月也應該定期檢查,預防被超收電費,若發現電表異常,可把所有電源關閉,看電表是否還在跑,一旦發現故障,才可立即通知房東處理,也不會白繳電費。
民眾若發現已被超收電費,得根據租賃雙方的租約載明的計費方式處理,若註明依台電標準收費,可去台電查電費單,再詢問房東,若註明每度電多少錢,有獨立電表者,可自行加減用電度數,若無獨立電表,請房東出示計費方式,或要求看台電電費單。
但上述狀況若與房東協商未果,或房東未妥善處理,曹筱筠指出,租賃雙方可至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才進行民事訴訟,但建議民眾須事先蒐集好電費單,電表度數等證據,才能捍衛權益。
 

 

 

  • 本訊息負責人 張羨雯
  • 電話 04-22840552
  • E-mail arieschw@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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