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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產基金補助辦理103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工讀服務─暑期工讀服務活動

更新時間:2014-02-10 17:02:47 / 張貼時間:2014-02-10 17:02:18
課外活動組
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1,98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辦理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工讀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辦學產基金103年度暑期工讀服務活動,請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辦理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工讀服務實施要點」審慎規劃及提出申請,申請時間自10331日至331日止,活動起訖日期為暑假期間,每校以申請最多2隊為限,活動要點等相關資訊請參閱本部委辦學校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產基金志願服務暨工讀服務網站(請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校網http://www.thvs.mlc.edu.tw/html/indexnew.html 進入)。

 

三、另依據本部102109日「研商規劃教育部學產基金辦理弱勢學生獎補助計畫審查原則相關事宜會議」決議,本次暑期工讀之服務隊中,弱勢學生比例至少占50%,並以家境清寒者(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為優先;服務內容以「社區文教服務」、「自然生態保護宣導與教育服務」及「協助推展學產基金業務」為優先。

 

四、申請時請提出每日活動時程表,並確認工讀時數每日滿8小時(不包含中午休息1小時、活動前準備及活動後檢討);如工作時數包含中午,請於備註說明工作內容。

 

五、申請方式採網路線上申請,除填寫申請資料外,另須將規定之申請表及活動企劃書等相關檔案上傳至網站(格式請參考網站範本)。本次系統上傳截止時間為103331日下午5時前,請 貴校務必掌握時效,申請資料不齊全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並請 貴校承辦人勿將申請權限交由學生自行處理(聯絡人: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產基金施博元先生,聯絡電話:037-992216#711)。

 

六、受核定補助學校如為公立學校(市立、縣立),則依縣市別為受款單位,將請由各該管縣市地方政府統一掣據辦理請款作業,核結程序亦由各該管地方政府彙整後再行報部,以符權責;如受核定補助學校為國立或私立學校者,則由本部辦理個別撥付作業,核結程序由各國立或私立學校報部辦理。

  • 本訊息負責人 施博元先生
  • 電話 037-99221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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