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修正「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第十點,詳如附件說明。
更新時間:2014-02-21 10:04:04 /
張貼時間:2014-02-21 09:37:13
計畫業務組
單位研發處計畫業務組
1,486
文化部修正「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第十點,業經於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以文源字第10330026532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原函、發布令及第十點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本訊息負責人 方孔伶
- 電話 205*704
- E-mail connynchu@dragon.nchu.edu.tw
- 相關附件 1030002169文化部修正「文化部博物館事業推展補助作業要點」第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