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辦理103年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
更新時間:2014-03-12 12:08:19 /
張貼時間:2014-03-04 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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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計畫名稱:「外交部103年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
貳、計畫宗旨:本計畫旨在推動我與邦交國及友好國家間之青年交流,增進各國青年對我國情及文化之認識,並達成下列4項目標:
一、 深化與邦交國及友好國家關係,提升我國際良好形象。
二、 使民眾瞭解我政府推行「活路外交」政策後,我國更有能力積極回饋國際社會,擴大國際參與。
三、 結合學校等民間資源辦理軟實力文化交流,擴大青年學生國際視野,推動國民外交。
四、 在國際間廣為介紹臺灣優質多元文化,促進與世界各國文化交流。
參、主協辦單位:
一、主辦機關:外交部
二、委辦單位:救國團
三、協辦單位:全國各大專校院、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
肆、計畫執行方式:
一、 參與對象:
全國各大專校院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學生以個人名義申請報名參加甄選,錄取128人,組成8個交流團隊。
二、 交流時間:
各團隊於103年9月、10月間赴訪指定之交流國家或城市,全程出訪時間以21天為原則。
三、交流方式:
(一) 拜會:受訪國家或城市之行政機關、議會、國際組織或非政府國際組織(NGO)、媒體。
(二) 座談:與受訪國(地)之大學院校學生、僑社青年交流座談。
(三) 表演:依宣介臺灣、華語教學、舞蹈及音樂四大領域並因地制宜而編排組合不同套裝之表演節目。
(四)參訪:受訪國(地)之我國駐館(處)、文經建設等。
四、交流地區及路線:
(一) 亞太一團:澳洲(布里斯本)→斐濟→吐瓦魯→索羅門群島。
(二) 亞太二團:帛琉→菲律賓→胡志明市→泰國→印度。
(三) 北美及加勒比海一團:洛杉磯→舊金山→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
(四) 北美及加勒比海二團:多倫多→芝加哥→紐約→貝里斯。
(五) 拉美一團: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哥倫比亞→秘魯。
(六) 拉美二團: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拉圭→阿根廷。
(七) 歐洲及非洲團:丹麥→瑞典→葡萄牙→聖多美普林西比。
(八) 亞西及非洲團:史瓦濟蘭→南非→巴林→阿曼→約旦。
伍、參加甄選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歲且未超過35歲、身心健全之我國公私立大專校院(含碩、博士班)之在校學生。
二、觀念正確、操行及學業成績優良,熱愛國際交流與國際志工服務者。
三、中文表達能力良好,並具備外國語文(英語或西班牙語)專長者。
四、具有獨立自主之學習與團隊精神,配合外交部、負責接待之駐外館處以及各團隊之領隊、副領隊之指導。
五、個人資料得公布於公開網站接受審閱及票選者。
六、無重大疾病且健康及體能狀況良好,可負荷組訓及出國訪演等團體活動者。
陸、甄選報名方式及期限:
自103年2月20日至4月8日止,參加甄選人須將填妥之報名表及各項表件以掛號郵寄至「104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19號 外交部103年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甄選小組」收。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報名者,恕不受理。
詳細資料請至 http://www.cyc.org.tw/ 查詢
壹、計畫名稱:「外交部103年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
貳、計畫宗旨:本計畫旨在推動我與邦交國及友好國家間之青年交流,增進各國青年對我國情及文化之認識,並達成下列4項目標:
一、 深化與邦交國及友好國家關係,提升我國際良好形象。
二、 使民眾瞭解我政府推行「活路外交」政策後,我國更有能力積極回饋國際社會,擴大國際參與。
三、 結合學校等民間資源辦理軟實力文化交流,擴大青年學生國際視野,推動國民外交。
四、 在國際間廣為介紹臺灣優質多元文化,促進與世界各國文化交流。
參、主協辦單位:
一、主辦機關:外交部
二、委辦單位:救國團
三、協辦單位:全國各大專校院、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
肆、計畫執行方式:
一、 參與對象:
全國各大專校院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學生以個人名義申請報名參加甄選,錄取128人,組成8個交流團隊。
二、 交流時間:
各團隊於103年9月、10月間赴訪指定之交流國家或城市,全程出訪時間以21天為原則。
三、交流方式:
(一) 拜會:受訪國家或城市之行政機關、議會、國際組織或非政府國際組織(NGO)、媒體。
(二) 座談:與受訪國(地)之大學院校學生、僑社青年交流座談。
(三) 表演:依宣介臺灣、華語教學、舞蹈及音樂四大領域並因地制宜而編排組合不同套裝之表演節目。
(四)參訪:受訪國(地)之我國駐館(處)、文經建設等。
四、交流地區及路線:
(一) 亞太一團:澳洲(布里斯本)→斐濟→吐瓦魯→索羅門群島。
(二) 亞太二團:帛琉→菲律賓→胡志明市→泰國→印度。
(三) 北美及加勒比海一團:洛杉磯→舊金山→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
(四) 北美及加勒比海二團:多倫多→芝加哥→紐約→貝里斯。
(五) 拉美一團: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哥倫比亞→秘魯。
(六) 拉美二團: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拉圭→阿根廷。
(七) 歐洲及非洲團:丹麥→瑞典→葡萄牙→聖多美普林西比。
(八) 亞西及非洲團:史瓦濟蘭→南非→巴林→阿曼→約旦。
伍、參加甄選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歲且未超過35歲、身心健全之我國公私立大專校院(含碩、博士班)之在校學生。
二、觀念正確、操行及學業成績優良,熱愛國際交流與國際志工服務者。
三、中文表達能力良好,並具備外國語文(英語或西班牙語)專長者。
四、具有獨立自主之學習與團隊精神,配合外交部、負責接待之駐外館處以及各團隊之領隊、副領隊之指導。
五、個人資料得公布於公開網站接受審閱及票選者。
六、無重大疾病且健康及體能狀況良好,可負荷組訓及出國訪演等團體活動者。
陸、甄選報名方式及期限:
自103年2月20日至4月8日止,參加甄選人須將填妥之報名表及各項表件以掛號郵寄至「104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19號 外交部103年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甄選小組」收。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報名者,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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