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活動申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4年補助辦理媒體識讀教育活動受理申請。校內截止日104年5月31日。
更新時間:2015-04-15 20:59:57 /
張貼時間:2014-04-09 17:25:16
學術發展組
單位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新聞來源來文文號:1040004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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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提升社會大眾通傳近用觀念及媒體識讀素養,鼓勵廣播電視事業等相關單位共同強化國人性別平等、尊重不同族群、關心身心障礙者傳播權益及國際新聞等相關議題,特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總金額:新臺幣100萬元整。
三、補助對象:
(一)非政府設立之無線廣播事業、無線電視事業、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有線廣播電視事業(含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
(二)與傳播相關之大專校院、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其他人民團體(應檢附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大專校院除外)。
四、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申請時間:
1.受理收件時間:104年4月1日起至104年10月31日止,惟補助總金額用罄時,將公告停止受理。
2.計畫執行時間:104年5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
(二)申請方式:各申請單位應於申請期限內擬訂活動計畫各項資料提出申請。每校至多提送3件申請案。
- 本訊息負責人 柯姿伶
- 電話 22840550#304
- E-mail tlko@dragon.nchu.edu.tw
- 相關附件 公文1040004888-申請公告-辦理媒體識讀教育活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