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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活動申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4年補助辦理媒體識讀教育活動受理申請。校內截止日104年5月31日。

【轉知-活動申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4年補助辦理媒體識讀教育活動受理申請。校內截止日104年5月31日。

更新時間:2015-04-15 20:59:57 / 張貼時間:2014-04-09 17:25:16
學術發展組
單位研發處學術發展組
新聞來源來文文號:1040004888
1,807

一、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提升社會大眾通傳近用觀念及媒體識讀素養,鼓勵廣播電視事業等相關單位共同強化國人性別平等、尊重不同族群、關心身心障礙者傳播權益及國際新聞等相關議題,特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總金額:新臺幣100萬元整。

三、補助對象:

()非政府設立之無線廣播事業、無線電視事業、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有線廣播電視事業(含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

()與傳播相關之大專校院、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其他人民團體(應檢附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大專校院除外)。

四、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時間:

1.受理收件時間:10441日起至1041031日止,惟補助總金額用罄時,將公告停止受理。

2.計畫執行時間:10451日起至1130日止。

  ()申請方式:各申請單位應於申請期限內擬訂活動計畫各項資料提出申請。每校至多提送3件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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